壹、女方實名舉報央企高管。
壹女子自殺獲救後,在社交平臺實名舉報某央企高管。她拿著身份證告訴大家,高管是中國焦健第壹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的壹個項目,總經濟師年薪高達654.38+0萬元。舉報的內容是該高管行賄,隱瞞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並用公款吃喝,與多名女性發生性關系。而她本人已經和執行人員同居,在壹年半的時間裏,被執行人員辱罵甚至暴力毆打。事實上,這位高管隱瞞了他已婚並和她在壹起的事實。
二是央企高管涉嫌各種違法事項。
據該女子舉報,該高管涉嫌違法違紀。2021,該高管已被免職。今年年初,該高管辭職。中國焦健將涉嫌違法違紀的王興高管移交公安局。目前,公安局已成立專門檢查組,中國焦健紀檢部門也已介入調查。可以說,這位高管的各種違法事項沒有證據向社會公布,但已經被公安局盯上,正在認真問詢。
第三,高管已被調查。
舉報完成後,該女子在社交平臺上發了壹篇長文,說明她只想要壹個公平公正的結果,想告訴大家她不是為了錢,如果CCCC壹局不給壹些處理,那麽該女子將繼續舉報。同時,他還聲稱,CCCC壹局紀委工作人員沒有與他見面核對並形成記錄,也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向她反饋核查結果。到目前為止,她只知道CCCC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