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次企業可享受的財稅優惠政策:
1.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研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發生的費用和單臺價值在65438+萬元以下的用於試生產的關鍵設備和檢測儀器的費用,可以壹次性攤入成本;購買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專利所發生的費用,經稅務機關批準,可在兩年內攤銷。——《北京市關於進壹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幹規定》北京法正38號第十條
2.高新技術企業當年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比上年實際增長10%(含10%)的,經當年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按技術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北京市關於進壹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幹規定》第十壹條,北京法正38號
3、對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以及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所得,免征營業稅;從事軟件著作權轉讓業務和軟件研究開發業務的,比照技術轉讓和技術開發業務免征營業稅。
高新技術企業的申請和認定要選擇專業的第三方服務平臺。通過專業初審和行業專家咨詢相結合,對申報項目的技術、市場、經濟可行性進行詳細分析,為企業提供權威可靠的建議和解決方案,順利通過資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