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www.innocom.gov.cn在線填報生成);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
3.企業更名前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二)復雜更名需提交以下資料(其中7-9項材料在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提交):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www.innocom.gov.cn在線填報生成);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
3.企業更名前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5.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人員情況說明(包括名稱變更前後企業職工總數、企業技術人員、研發人員數);
6.企業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所列知識產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現狀的證明材料;
7.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年度研發項目情況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格式見附件2-1、附件2-2);
8.經審計的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9.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名稱變更當年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