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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在線打印並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在線打印並簽名、加蓋企業公章,已簽訂企業無需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註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3)未簽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需提供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註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4)未簽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需提供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通過受讓、受贈、並購獲得的知識產權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5)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6)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比例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7)經具有資質並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壹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8)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註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9)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 (10)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註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並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上述證明材料由中介機構在省網上傳,申報企業無需上傳,但在紙質申報材料中須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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