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計劃和專業
項目總數為75個,其中文科25個,理科50個。具體招生專業和計劃如下:
二、報名時間
2月25日-3月10
三、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資格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報考:
(壹)學業水平測試(中考)科目(不含任選綜合)有四門A及以上,其余為C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不能低於P;
(二)學業水平測試(中考)科目(不含任選綜合)有3門A,其余為C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不能低於P,並符合下列特殊條件之壹:
1.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第壹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與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計算機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及以上三等獎;或在全國“明日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者獲得發明專利。
2.語言文學類特長:高中階段第壹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作文大賽(含“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壹等獎及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
3.藝術特長:高中階段參加北大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獲得三級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者在中學階段(含初中)取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4.體育特長類:高中獲得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前6名;或高中階段在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得前8名;或為國家二級(含)運動員。
四、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必須通過網上報名方式報名。
(2)網上報名時間:2月25日-3月10;考生登錄嘉興學院招生網(/),按照“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系統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後用A4紙打印《嘉興學院“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三)提交材料: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於3月10前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嘉興學院招生辦公室(嘉興市嘉航路118號,郵編314001,電話號碼0573-83640000,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已提交的申請材料將不予退還。
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嘉興學院“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考生簽名並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否則無效);
2.學業水平測試(中考)成績證明、綜合素質評價等。(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否則無效);
3.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中學教務部門公章,否則無效;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②須提交證書原件供學校審核);
4.身份證復印件。
動詞 (verb的縮寫)資格考試
(壹)考生須經我校考生資格考試小組審核,合格者可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2)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名單將於3月18在嘉興學院招生網上公布。
(3)3月18日至3月20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登錄嘉興學院招生網“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
不及物動詞支付
(1)費用: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繳納報名費,標準為110元/人。
(2)繳費方式:考生或家長應於3月18日至3月20日在浙江工商銀行任壹儲蓄網點繳納報名費。考生或家長先向工行工作人員申報繳納嘉興學院“三位壹體”招生報名費(工行內部業務號為12020713),銀行工作人員核對報名號後即可繳費。
七、考生報告
(1)報名時間:4月9日7: 00-10: 00(逾期自動放棄)。
(2)報名地點:嘉興市越秀南路56號嘉興學院越秀校區體育館102室。
八、綜合素質測試
(1)測試的時間和地點
1.時間:4月9日10:30-11:30,筆試;
4月10面試。
2.地點:嘉興學院越秀校區(嘉興市越秀南路56號)。
(2)測試內容
1.筆試: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招生總計劃5倍的,組織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考生需自備2B鉛筆、鋼筆或簽字筆)。
資格審查通過人數未達到招生總計劃5倍的,不進行筆試,直接對所有考生進行面試,面試提前至4月9日進行。
2.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職業潛力和創新創業能力。
(3)績效評估
以面試成績為準,滿分100(筆試成績不計入綜合素質測試)。
九、成績查詢和入圍候選人名單公示
綜合測試壹周後,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站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X.錄取方法
(1)錄取批次:提前錄取第二批次。
(2)分數計算方法:入圍考生須參加2016高考相應科目組考試。考生在填報高考誌願時,必須將嘉興學院作為第壹誌願填報,文理不允許跨學科填報。其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和高考總成績按壹定比例合並為綜合成績。具體轉換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中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 ×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 ×30%+高考總成績(折算成滿分100) ×50%。其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科目壹10,科目二5,科目三不計分,總分超過100,為100。
(三)專業選擇方法:學校根據文理科招生計劃數1:1劃定學校投檔基準線,按照“分數優先,平行誌願”的原則擇優錄取。高中階段相關選修課有學分或相關選修課成績優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不能滿足其專業誌願時,如果進行專業調劑,將根據其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未完成的專業。如仍不足,則從基準線開始從高分到低分逐壹選出人選,直至滿員。
根據教學資源情況,學生入學後有機會自主選擇專業。詳見《嘉興學院全日制本科生管理辦法》。
(4)錄取比例:第壹誌願考生填報我校人數低於計劃人數110%的,第壹誌願考生人數控制在填報誌願人數的85%以內。
XI。其他人
(壹)學校“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二)學校督導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督導,確保招生“三位壹體”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公開。監督電話:0573-83642345。監督舉報電子郵箱:jbyts@mail.zjxu.edu.cn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在報名階段發現下列行為的,取消報名資格;錄取前發現者,取消資格;錄取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的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書、成就證書、榮譽證書等。,騙取註冊資格,享受優惠政策;
2.在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代為參加入學考試或獲取優惠資格;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弄虛作假的。
(四)本招生簡章由嘉興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十二。聯系信息
學校地址:嘉興越秀南路56號,郵編314001。
聯系部門:嘉興學院招生辦
電話:0573-83640000傳真:0573-83642017。
QQ咨詢:248810354,248813291。
學校網址:/
招生網站:/
交通路線:嘉興學院越秀校區內有公交1、6、7、14、18、19、20、25、97、51(夜間)、59(夜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