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修改申報納稅明細:
修改以前期間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數據。如果軟件中存儲有歷史申報數據,按照以下操作步驟進行導入、修改和重新申報(超過24個月的申報數據不能修改)。
1.進入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軟件的“明細申報數據管理”模塊後,選擇需要重新申報的月份,記住對應的“填報日期”,點擊左下角的“添加申報表”按鈕;
2.將“應得期間”調整為需要補報的月份,然後點擊“導入”;
3.對於導入類別,選擇“從以前的退貨數據導入”選項,點擊“下壹步”;
4.找到要導入的前次申報數據對應的“填表日期”,選中後點擊“確定”;
5.點擊“下壹步”按鈕;
6.首次使用導入功能時,先設置對應關系,使右邊“文件列頭”的選擇與左邊“表格列頭”的內容壹致。然後,單擊“完成”按鈕;
7.數據導入後,“數據導入成功!”會出現。的提示信息。此時,您可以修改錯誤的數據,確認後點擊“提交給稅務機關”按鈕。最後,聯系稅務管理員刪除錯誤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