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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申報和征稅方式在哪裏?

法律主觀性:

1.如何選擇兩種報稅方式?可以使用手機APP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選擇申報方式。如果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公司可以使用扣繳軟件獲取您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扣繳稅款,然後向稅務機關進行全額納稅申報。這樣就可以享受代扣代繳期間的抵扣。如果沒有及時報送,也可以在次月補報,單位在當年剩余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妳的專項附加扣除。選擇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的,納稅人直接向稅務機關報送信息,扣繳單位無法獲取納稅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這樣,納稅人只有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才能享受抵扣和辦理退稅。2.什麽是納稅申報?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和內容,就稅務事項向稅務機關提交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它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和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是稅務機關稅收管理信息的主要來源,是稅收管理的重要制度。3.納稅申報的方式有哪些(1)?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可在申報納稅期間到主管部門的辦理大廳辦理納稅申報。(2)郵件申報。納稅人郵寄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使用統壹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並以郵政部門的收據作為申報憑證。郵寄申報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三)數據電文申報,是指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采用電子方式進行納稅申報的納稅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相關資料,並定期以書面形式報送主管稅務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對納稅申報有詳細規定,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期限和內容如實申報納稅。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無扣繳義務人的,應當自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納稅人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限期繳納。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應當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報納稅。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於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納稅人因移居國外註銷境內戶口的,應當在註銷境內戶口前辦理納稅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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