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現申報錯誤後當前未繳稅款如何處理:綜合所得預扣預繳申報成功後,可以在當前未繳稅款的前提下,通過扣繳稅款客戶端作廢申報數據。在“申報單提交”界面,點擊“作廢”進行作廢。作廢成功後,按照正常操作流程重新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申報;
2.發現申報錯誤後發生當期納稅情況下的處理方法:代扣代繳綜合所得申報成功後,可以在當期納稅的前提下,通過代扣代繳客戶端或辦稅服務廳兩個渠道進行處理。在“申報單提交”界面點擊“更正申報”按鈕,對申報進行更正。更正後,可以通過客戶端繳納稅款和滯納金;涉及退稅的,需要到辦稅服務廳辦理退稅;
3.個人納稅申報表更正錯誤的處理方法:扣繳單位更正個人納稅申報表時,在完成稅款重算和附表填報後,進入發送納稅申報表界面,點擊“發送申報”提交更正後的申報明細。有兩種方法可以處理在此過程中發現的錯誤:
(1)提交申報單前,如果發現申報數據填寫錯誤,可點擊“取消更正”退出更正申報;
(2)申報單提交成功,不能撤銷更正。如果以後發現有更正錯誤,可以通過自動導出更正前留存的報關單再次更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壹)取得綜合收益需要結算的;
(二)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
(四)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民而取消中國戶口;
(六)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兩個以上地方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全體員工辦理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代扣代繳稅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