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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不同計算機上同步納稅申報

在不同計算機上同步納稅申報的方法如下:

1.下載並安裝易稅通軟件;

2.打開軟件後,關閉並刪除桌面上的快捷圖標;

3.找到已安裝的easy tax portal文件夾,並將其放在正確的安裝位置;

4.在另壹個磁盤新建壹個名為“納稅申報系統”的文件夾,每個公司新建壹個子文件夾;

5.將易稅門戶文件夾復制到各個公司對應的文件夾中;

6.在各個公司的文件夾裏找到EPEvenue.exe的文件,創建快捷方式發送到桌面;

7.通過不同公司的快捷方式進入軟件,完成納稅申報。

個稅計算方法:

1,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

2.分類所得適用不同稅率;

3.扣除標準允許扣除費用;

4.實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個稅的計算方法涉及很多方面,包括適用的稅率表、不同類型所得的稅率、費用扣除標準和專項附加扣除等。這些因素決定了納稅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數額。

綜上所述,不同電腦上納稅申報的同步需要下載易稅門戶軟件,刪除原來的快捷圖標,將軟件復制到各個公司的新文件夾中,為每個公司創建壹個獨立的快捷方式,從而實現對應公司在不同電腦上的納稅申報系統,完成申報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按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繳預繳稅款;需要結算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結算。代扣代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在按月扣繳時,應當按照規定扣除已扣繳的稅款,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有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進行匯算清繳。

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並於每月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次年3月31日前結清收入。納稅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季計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季代扣代繳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從公歷65438+10月1開始,至65438+2月31結束。企業在壹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致使該納稅年度實際經營期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其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企業依法清算時,清算期間視同壹個納稅年度。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應當按月或者按季預繳。企業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進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稅款。企業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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