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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如何開發票

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以下兩種情況開具發票:

具體方式:

1,自開票。申請人需要攜帶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公章、發票專用章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申領相應的發票。

2、代開發票。申請人需要攜帶稅務登記證、身份證、對方開具的完稅證明、雙方簽訂的合同到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發票。個體工商戶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的條件:

(2)符合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目前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是:工業企業增值稅年銷售額應在50萬元以下,商業企業應在80萬元以下,交通運輸企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應在500萬元以下。只有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經營者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開具發票。

(2)達到門檻。

相關流程:

1.個體戶如需代開發票,應憑您的稅務登記證、身份證、對方出具的完稅證明、雙方簽訂的合同向辦稅服務廳申請代開發票。

2.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取得稅務登記證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開具發票領購簿。

3、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所辦稅服務中心領取並填寫《納稅人購買發票種類核定申請表》壹式兩份。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並需提交信息經辦人身份證明、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4.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需要使用發票,憑發票領購簿核定的種類、數量和領購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納稅人應提供資料:發票領購簿、稅控IC卡(稅控機用於開具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使用過的發票存根聯(除首次領購外,稅控發票攜帶已開具的最後壹份開票聯)。

5.下載開票軟件,進入開票界面,根據自己的需求開具發票。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樣式制作的發票專用章印模,辦理領購發票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業務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和方式,並在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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