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公示年度報告信息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2.企業未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內公示相關企業信息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三、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
四、通過註冊地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到企業。包括在業務例外列表中。移出業務例外列表的流程:
法律依據:《異常經營名錄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抽查或者根據舉報進行核查,核實企業公開信息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弄虛作假的,應當自核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布。
第九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無法通過註冊地或者經營場所與企業取得聯系的,應當自核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納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通過郵件與企業聯系。兩次郵寄到企業註冊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人簽收的,視為無法通過註冊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取得聯系。兩次郵寄間隔不得少於15天,且不得超過30天。
第十條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自被列入名錄之日起3年內,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可以向作出將其從經營異常名錄中去除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定將企業從經營異常名錄中移除的,應當作出移除決定,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撤銷決定應當包括企業名稱、註冊號、撤銷日期、撤銷原因和作出決定的機關。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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