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並登錄所在地工商網頁;
2、點擊變更業務,按要求填好變更信息;
3、輸入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法人身份證號碼;
4、按要求填好所有信息提交後等待審核即可;
5、審核通過後到公司所在地工商局辦理。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五條 申請營業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
(四)有經營活動所需要的資金和從業人員;
(五)有符合規定的經營範圍;
(六)有相應的財務核算制度。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還應有聯合簽署的協議。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應當實行非獨立核算。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