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玉溪市紅塔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相關規定
為認真貫徹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入學,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吉焦廳[2019]1號)要求 根據《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批轉紅塔區人民政府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嚴格實行中心城區劃片招生實施意見的請示的通知》(辦發[2006 54 38+0]56號)和《關於做好玉溪市紅塔區2019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玉[2065438+)
壹是嚴格實行劃片招生
根據《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批轉紅塔區人民政府關於義務教育中心城區嚴格實行劃片招生實施意見的請示的通知》(56號[2001])文件精神,市區各小學、初中必須嚴格按照《玉溪市區中小學及土著居民劃片招生圖》實施招生;各鄉鎮(街道)實行原劃片區入學,鄉鎮(街道)文化事務中心統籌安排轄區內流動兒童入學,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因城區擴大,在原《玉溪市區中小學及土著居民招生示意圖》的基礎上,郊區周邊擴建區新建行政、事業單位按原示意圖劃定區域街道延伸範圍,並在2065438年7月25日至8月10期間,編制了招生定義函、單位成立批準文件、單位職工基本信息采集表和0-65440。
二是嚴禁跨片招生。
單位(含社區組原住民)城鎮戶口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批轉紅塔區人民政府關於義務教育中心城區嚴格實行劃片入學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玉政辦發[2006 54 38+0]56號)入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跨片擇校;2001年7月以後單位地址異地變更的,原則上按原地區執行;學校要認真確定區域內所有單位的相關信息,固定單位代碼,禁止壹個單位在壹個以上區域招生。嚴禁學校異地招生。2065438+2009機構改革後,單位子女按照機構改革前原單位的原方式入學。學校要嚴格審核系統發生變化地區的單位信息,以免造成混亂。各單位要在本單位顯著位置公示入學預測登記表,並報送相應原學校匯總統計,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三、嚴禁招收未成年子女入學。
城鎮小學出生日期界定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鄉鎮(街道)小學根據招生計劃合理確定入學年齡。嚴禁招收未成年子女入學。
第四,嚴格控制班級規模
為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要確保轄區內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按照紅塔區教體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入學;小學平均每班人數原則上控制在45人以內,初中平均每班人數控制在50人以內。
五、協議單位子女入學安排
凡與原紅塔區教育局簽訂《兒童入學協議》的廠礦企業和外來機構,其所在單位的適齡兒童少年按原協議入學;2004年以後,外來投資者(企業)子女入學,按照2004年8月原紅塔區教育局與紅塔區招商局商定的關於解決外來投資者(企業)子女入學問題的有關規定。任何學校不得擅自與外地單位、企業簽訂隨遷子女入學協議。
六、商住區購房轉移子女入學安排
1.各商住小區已換房並在市(區)人才交流中心登記的子女入學安排。
小學:
玉溪第壹小學景觀校區:聶耳路、聶耳東路、鳳凰東路、玉江大道、南北街(何斌路)交叉口內。
玉溪第壹小學西苑校區:玉江大道以東,大壩路至玉溪科教創新城以南。
康靜小學:雨荷路、郁江大道、珊瑚路延長線(新康景路)交叉口內。
聶耳小學雨湖校區:馬龍路、太極路、李旗路、珊瑚路延長線(新康景路)、雨荷路、郁江大道、何斌路(南北街)交叉口內。
李旗中心小學(下河小學):太極路、李旗路、珊瑚路延長線(新康景路)、郁江大道交叉口範圍內。
中衛小學:鳳凰路(戴宇路、惠西路)、玉溪大河路、太極路(馬龍路)、南北街、聶耳路、祁陽路交叉口內。
鄭經小學:紅塔大道、文化路、鳳凰路(戴宇路、惠西路)與昆玉鐵路(原線)交叉口內。
黃冠小學:北湖路、昆玉鐵路(原線)、惠西路交叉口範圍內(其中高倉中心小學屬高倉行政區,大營街中心小學屬大營街行政區)。
楓涇中心小學:紅塔大道、明珠路、興雲路、福賢路、騰小路、北湖路、昆玉鐵路(原線)交叉口範圍內(其中高倉中心小學屬高倉行政區,大營街中心小學屬大營街行政區)。
玉溪第四小學:明珠路、紅塔大道、福賢路、興雲路交叉口內。瓦窯中心小學:福賢路以東,紅塔大道,文化路,祁陽路,
聶耳路、聶耳東路、鳳凰路和秀山路相交。
初中:
玉溪五中:玉溪第壹小學山水校區相應區域的學生。
玉溪市第十壹中學(李旗中學):玉溪市第壹小學西苑校區、康靜小學、聶耳小學玉湖校區(金家邊小學)、李旗中心小學相應區域的學生。
玉溪市第十五中學(馬橋中學):中衛小學對應區域的學生。
玉溪六中:玉溪四小、楓涇小學、黃冠小學、鄭經小學、瓦窯小學對應區域的學生(其中大營街行政區的桂片上大營街壹中,大營街二中、高倉行政區的桂片上高倉中學)。
居住在其他鄉鎮(街道)轄區內的購房戶,按其管轄範圍對應的小學和初中入學。如果李旗中心小學、楓涇中心小學、高倉中心小學、完全小學學生飽和,無法容納,由中心小學統籌安排。如果其他學校出現這種情況,請於8月20日前將無法住宿的學生名單提交至區教體局基礎教育股,由招委會統籌安排。
2.這種情況請第壹監護人於2065438年7月16-6月18日持有效證件到指定學校預註冊。學校核對戶口本、房產證原件符合招生範圍的,收取復印件,發放預報名登記表,按順序填寫、編號。
七、適齡兒童少年戶口與監護人單位、戶口不壹致的入學安排。
1.祖孫三代同壹個戶籍或者子女戶籍跟隨祖父母城鎮非農戶籍。子女父母有單位的,在父母單位地區入學。
2.父母有單位,戶籍跟隨父母壹方的,按戶籍入學。
3.父母都在單位。當年2月21日以後戶籍發生變化的,按原戶籍所在地區入學。
4.三代爺爺奶奶同壹個戶籍,父母不在單位,戶籍跟隨爺爺奶奶在單位的,由學校將預登記表寄到所在區的單位,收集信息後提交給招考委,招考委根據提供的錄取材料在2065438+2009年8月20日前安排錄取。
5.父母單位和戶口都不在當地,孩子戶口在當地;父母離異,子女戶籍隨祖籍;父母不在單位戶口;父母壹方戶籍在本地,子女戶籍隨父母另壹方在外地;父母壹方在農村,另壹方在單位,父母和子女戶籍都在農村;父母壹方在單位,孩子戶籍跟隨另壹方父母在農村。請監護人於2019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向區教體局基礎教育股提交入學申請(包括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戶籍、實際居住地、學校申請、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核對戶口本、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原件後,將相關復印件附在報名表後,根據提供的錄取材料,於2065438+2009年8月20日前交由招聘委員會安排。
八、對流動人口子女的有關規定和安排。
(壹)流動人口子女的定義
1.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為非紅塔區戶籍;
2.父母在紅塔區就業;
3.父母有相對穩定的工作和相對固定的住所;
4.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兒童少年。
(2)入學所需的文件
根據《玉溪教育系統加強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管理的實施方案》(玉教基[2011]12號)文件精神,結合紅塔區實際,流動人口子女在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需提交以下證件:學生及其父母(職工)的戶口簿、身份證;學生及家長在市區的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租賃期限在壹年以上)或居住證(在本區居住壹年以上);學生家長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壹年以上(含壹年)的勞動合同(經勞動仲裁部門確認並加蓋勞動部門公章),高壹、七年級新生需提供義務教育階段就讀的聯系信。區內相應學校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入學手續。
(3)入學安排(按居住地)
小學:
玉溪市第壹小學西苑校區:聶耳路、聶耳東路、鳳凰路、玉江大道以南、南北大街(濱江路)交叉口內。
康靜小學:馬龍路、南北街(濱江路)、郁江大道、珊瑚路(新康景路)交叉口內。
李旗中心小學(下河小學):馬龍路、太極路、郁江大道、珊瑚路(新康景路)交叉口內。
中衛小學:鳳凰路(戴宇路、惠西路)、玉溪大河路、太極路(馬龍路)、南北街、聶耳路、祁陽路交叉口內。
鄭經小學:紅塔大道、文化路、鳳凰路(戴宇路、惠西路)與昆玉鐵路(原線)交叉口內。
黃冠小學:北湖路、昆玉鐵路(原線)、惠西路交叉口範圍內(其中高倉中心小學屬高倉行政區,大營街中心小學屬大營街行政區)。
楓涇中心小學:紅塔大道、明珠路、北湖路、昆玉鐵路(原線)交叉口範圍內(其中,高倉中心小學屬高倉行政區,大營街中心小學屬大營街行政區)。
瓦窯中心小學:騰霄路以北,明珠路、紅塔大道、文化路、祁陽路以東,聶耳路及延長線以南。
初中:
玉溪十二中(高倉中學):瓦窯中心小學、楓涇中心小學對應區域生。
玉溪市第十壹中學(李旗中學):玉溪市第壹小學西苑校區(雨荷小學)、康靜小學、李旗中心小學(下河小學)對應區域的學生。
玉溪十中(大營街壹中):黃冠小學對應區域生。
玉溪十六中(大營街二中):鄭經小學對應區域生。
玉溪十五中(馬橋中學):中衛小學對應區域生。
居住在其他鄉鎮(街道)轄區內的,由鄉鎮(街道)學校在相應區域的中小學校負責安排入學。如果瓦窯中心小學、李旗中心小學和完全小學、楓涇中心小學和完全小學、高倉中心小學和完全小學學生飽和,無法容納,由中心小學統籌安排。其他學校如有此情況,請於8月20日前將無法住宿的學生名單提交至區教體局基礎教育股,由招委會統籌安排。
這種情況請第壹監護人於2065438年7月16日至6月18日持有效證件到指定學校預註冊。學校檢查所需證件原件符合招生範圍的,收集復印件,發放預報名登記表,按順序填寫並編號。
九、紅塔區、裕興區、戴宇、鳳凰街道、其他鄉鎮(街道)戶籍、父母外出務工並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農村轉城鎮)納入本市招生安排。
凡戶籍在紅塔區,父母雙方均在城市和有合法固定住所(農村轉城市)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需在市區就讀的,須於2065年7月16日-6月18日在戶籍所在地相應學校進行預登記,填寫並索取預報名信息登記表(到戶籍對應學校領取,加蓋學校公章)。於2065438年8月5日至2065438年8月16日向區教體局基礎教育股提交入學申請(包括子女基本信息、父母工作、監護人及子女戶籍、實際居住地、學校申請、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並查看戶口本、預報名信息登記表、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父母雙方勞動合同原件(勞動仲裁部門蓋章)或監護人工商營業執照後,將相關復印件附在申請表後,按順序編號。最後,招生委員會將根據提交的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安排就讀相對就近的學校。
十、城鎮居民子女和改制單位原在職職工子女的入學安排。
城市拆遷戶子女、改制單位原職工子女按原片區學校入學,入學時提供有效證件查驗。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城市拆遷戶子女和改制單位原職工子女。
十壹、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駐區外現役軍人子女。
對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犧牲的傷殘警察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駐區外現役軍人子女, 根據《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公政[2018]27號)和《雲南省消防綜合救援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雲急[2065438+)在本案中,壹份入學申請(包括子女基本信息、父母工作、監護人及子女戶籍、實際居住地、學校申請、 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和壹份戶籍所在地相應學校的預測姓名信息登記表(壹式兩份並加蓋學校公章)於2019年8月5日提交至區教體局。 核對戶口本、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軍官證或警官證、父母結婚證原件,將相關復印件附在申請表上並按順序編號。最後,招生委員會將根據提交的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安排就讀相對就近的學校。
十二、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的有關規定。
2019年將定向安排50%的公辦普通高中選拔優秀生,其中40%分配到初中,10%由全區統籌。各初中學校將嚴格按照雲發〔2009〕34號文件規定,“非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的學生(含跨區入學的學生),不得享受我校定向招生政策”。
十三、招生交流的原則
統壹使用申請表實施交換。針對義務教育入學不就近、不方便的問題,區內公辦小學與初中之間對應區的學生,可在自願的基礎上申請轉學(壹式三份),提供戶籍證明(戶口本)、住址證明(第壹監護人的房產證明)和工作單位證明,提交材料復印件,同時核對原件, 先在雙方學校確認真實信息並加蓋學校公章,然後在區教體局基礎教育股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未履行實質性交換,提供虛假交換材料的學生,退回原規劃地區學校。
十四、報名時間及所需證件
全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時間統壹為2019年8月18-20日,民辦學校招生時間為8月13-15日。註冊學生經資格審查符合入學條件後,發給《雲南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各學校在入學前3天在校門口公布入學時間和所需證件。
1.小學:第壹監護人身份證及孩子身份證號、戶口本、孩子出生證、預防接種證、預防接種審核報告(接種點領取);
2.初中:第壹監護人身份證、戶口本、紅塔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生生長記錄表、預防接種證、預防接種審核報告(接種點領取);
3.除上述所需文件外,不同招生組還須按本規定第6、7、8、9款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十五、依法招生
1.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凡擅自違反這些規定的,將追究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2.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拒絕在本地區招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海外班”等名義招生,嚴格實行“陽光分班”。
3.根據《玉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壹步加強控制輟學工作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鄭宇辦發[2018]6號)要求,要進壹步完善入學交接制度,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加強銜接,防止入學期間輟學現象。
4.落實“十個嚴禁”,嚴格執紀問責。
十六、招生
凡在紅塔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證件齊全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在相應公辦學校就讀。
咨詢服務地點:紅塔區教體局基礎教育處
電話0877-2022321
監督單位:紅塔區紀檢監察委派紅塔區教體局紀檢監察組電話:0877-2011516。
附:《玉溪中心城區單位及土著居民中小學示意圖》
玉溪中心城區商住樓招生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