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工貿企業中除了: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以外的不適用其規定。
壹、實行時間:
《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已經2023年3月20日應急管理部第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二、新規判定標準:
新版判定標準,充分分析了近年來工貿企業事故情況,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安全風險,***明確形成了管理類、行業類和專項類重大事故隱患***64項,較2017版增加5項。
其中,專項類中的粉塵涉爆、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間作業等領域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適用於工貿8個行業,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意義:
1、預防事故危險。
並據此制定可靠的作業方案。報請企業負責人審批。有限空間作業開工前。企業應當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相應的控制消除措施。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未經本企業負責人審查批準。有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2、對設施進行辨識:
對所有封閉、半封閉設備。地下有限空間和地上有限空間。所有存在通風不良的密閉、半密閉場所。根據有限空間定義(或有限空間目錄確定的設備設施和場所)進行辨識。確定是否為本規定界定範圍內的有限空間。根據辨識結果。統計其數量、確定其位置。
3、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當有限空間情況發生變化時(如出現新的有限空間、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發生了變化等)。及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