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國民經濟的投資效益和建築業的可持續發展。為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有效保證工程質量,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壹)全面落實五個主要項目負責人的質量終身責任。
1.明確項目負責人對質量的終身責任。根據《建設工程五方責任項目負責人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總[2065 438+04]124號),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承擔相應的質量終身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終身責任和追究方式追究責任。
2.竣工後實行終身質量責任承諾和永久標識制度。要求工程開工前,工程建設五方項目負責人必須簽訂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工程竣工後設立永久性標誌,標明承包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的姓名,以增強相關人員的質量終身責任意識。
3.嚴格落實施工項目經理的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建設工程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條規定》(建企[2065 438+04]123號),督促建築施工企業切實落實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
4.建立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建設單位應當建立五方工程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竣工驗收後移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統壹管理和保存。
5.強化質量責任追究。發現項目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地方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建設工程五方責任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和《建設工程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條規定》,給予罰款、停止執業、吊銷資質證書等相應行政處分,並及時在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公布不良行為及處罰信息。
(2)嚴厲打擊施工分包中的違法分包行為。
1.準確識別各類違法行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建設工程違法分包行為認定和查處管理辦法》(建施[2065 438+04]118號),準確認定建設工程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
2.進行全面檢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承包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施工單位有無違法承包行為,檢查施工企業有無轉包、違法分包和轉讓、出借資質行為,檢查施工企業或個人有無掛靠行為。
3.嚴懲各種違法行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被查出有承包、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除處以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外。,采取限期不得參與投標、重新核定企業資質、不得擔任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等相應行政措施。按照《建設工程違法分包認定和查處管理辦法》執行。
4.建立社會監督機制。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並向社會公布,讓公眾了解和監督工程建設各方的市場行為,鼓勵公眾舉報發現的違法行為。被查處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和處罰結果應當在建築市場監管和誠信信息平臺上公布,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媒體的作用,震懾違法行為,提高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守法意識。
(3)完善工程質量監督和監管機制。
1.創新監督檢查制度。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創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方式,改變事先打通知、打招呼的檢查方式,采取隨機、飛行檢查等方式,對工程質量安全進行有效監督。進壹步完善工程質量檢測體系,加強對檢測過程和檢測行為的監管,堅決依法打擊虛假檢測報告。
2.加強監理隊伍建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統籌市場準入、施工許可、招投標、合同備案、質量安全、行政執法等各方面監管力量,建立綜合執法機制,在人員、經費、設備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保持監管隊伍的穩定,加強監管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建築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執法水平。
3.突出工程實體質量常見問題的處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從治理房屋建築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住宅工程質量通病入手,狠抓工程實體質量突出問題的治理,嚴格執行標準規範,積極推進質量行為標準化和實體質量控制,落實建築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體系,全面提高工程質量安全水平。
4.進壹步發揮監督作用。鼓勵有實力的監理單位開展跨地區、跨行業經營,開展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在全國範圍內形成壹批具有技術實力和品牌影響力的骨幹企業。監理單位應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現場項目部人員的配備和管理,向施工現場派駐具有相應資質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非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理費可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根據服務成本、服務質量和市場供求情況協商確定。吸引國際工程咨詢企業進入中國工程監理市場,與中國監理單位開展合資合作,促進中國監理隊伍的整體水平。
(四)大力推進建築業現代化
1.加強政策引導。住建部擬制定建築業現代化發展綱要,明確發展目標:到2015年底,全國各省(區、市)除少數西部省份外,均具備相應規模的零部件生產能力;新建政府投資項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要率先采用建築業現代化模式;全國建築業現代化建設新開工住宅面積占全國新開工住宅面積的比重逐年上升,每年比上年提高2個百分點。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明確本地建築業現代化的近期和遠期目標,協調出臺減免相應稅費、給予財政補貼、拓展市場空間等激勵政策,盡快落實促進和引導措施。
2.實施技術推廣。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先進、成熟、安全可靠的技術體系並推廣應用。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制國家建築標準設計圖集和建築業現代化相關標準規範;培育和設立國家和區域R&D中心、技術標準人才培訓中心和產業聯盟中心,建立通用類型和標準的建築構件體系,實現工程設計、構件生產、施工安裝的標準化。地方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培育建築業現代化龍頭企業,鼓勵建立包括開發、科研、設計、構件生產、施工、運營和維護在內的產業聯盟。
3.加強監管和保障。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有效的監管模式,嚴格監督實施,確保建築業現代化健康發展。
(五)加快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和信用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管理辦法》和《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和信用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數據標準》(建施[2014]108號)的總體要求,實施信用體系建設。2014年底前,具備壹定條件的8個省、直轄市要完成本地區工程施工企業、註冊人員、工程項目、信用信息等基礎數據庫建設,15的省、直轄市要在2015的6月底前完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在2015的年底前完成省級。實現全國建築市場“數據壹庫、監管壹網、管理壹線”的信息化監管目標。
(6)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1.進壹步落實施工企業的主體責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按照《關於進壹步加強和完善建築勞務管理的指導意見》(建施[2065 438+04]165 438+02號)的要求,指導和督促建築施工企業在勞動者培訓、權益保障、用工管理、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進壹步落實責任,建築施工企業要加快自身技術工人的培養,對施工現場自身勞動者的用工管理、持證上崗和工資發放負直接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全面負責承包工程的勞務管理。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勞動者分類培訓制度,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
2.完善建築工人培訓體系。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研究建立建築工人培訓信息公開機制,完善技能鑒定制度,探索建立工人技能與崗位工資掛鉤的分級管理機制,提高建築工人參加培訓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督促建築企業做好建築工人培訓工作,依法對不承擔建築工人培訓主體責任的建築企業進行處罰。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和充分利用政府財政補貼,培訓建築行業從業人員,大力培養建築行業從業人員。
3.實行勞動者實名制管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實行勞動者實名制管理,推進勞動者信息化管理,加強勞動者組織化管理。(1)動員部署階段(2065438+2004年9月)。2065438+2004年9月上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召開兩年壹次的全國工程質量管理電視電話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2065438+2004年9月中下旬,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方案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6月1日前將實施方案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2)組織實施階段(2014,10 —2016)。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本行動計劃和當地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治理行動。重點對在建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及質量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市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每4個月對轄區內在建項目進行壹次全面排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每半年對當地項目進行壹次重點抽查和監督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部每半年組織壹次檢查。
(三)總結分析階段(2065438+2006年7-8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總結分析治理行動開展情況,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工作總結報告。(壹)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提高對治理行動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周密部署,周密安排,成立治理行動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治理行動的重點、步驟和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責任,強化分級監管。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市縣治理行動的領導和監督,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的,及時給予通報批評,嚴格追究責任;對取得突出成績的地區和個人應給予表彰,並總結推廣成功經驗。住建部將定期匯總各地治理行動情況並通報。
(3)積極引導,加大輿論宣傳力度。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治理行動的意義、進展和成果,以客觀信息向社會傳遞和釋放正能量,營造有利於治理行動的濃厚輿論氛圍。同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加強企業自律、樹立行業標桿、制定技術規範、推廣先進典型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