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有這樣壹個特殊的群體:他們外表看起來很普通,但他們往往因為自己的消費行為或奢侈生活,刷新了普通人對金錢概念的認識。
他們的企業可能很小,不知名,但利潤很高。坐擁財富的同時,他們以“慈善企業家”的噱頭頻繁出現在各種活動中。他們是“煤老板”這個群體靠煤炭生產和交易發家致富,用壹個又壹個奇跡詮釋了“煤老板”這個新詞。
2020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煤炭行業的壹則新聞猶如晴天霹靂,讓這個群體面臨著從“天堂”到“地獄”的蛻變。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石泰峰在涉煤腐敗工作會議上指出,非法收購倒賣煤炭資源、非法配置煤炭資源、涉煤腐敗嚴重汙染政治生態,必須堅決切斷、徹底清除。“至此,內蒙古長達20年的煤礦調查大幕已經拉開...
值得壹提的是現在的內蒙古鄂爾多斯,因為煤炭產量占全國的六分之壹,也因為這個得天獨厚的資源“華麗轉身”,人均GDP壹度超過香港,被稱為“中國迪拜”。同時,內蒙古也超過了以時間聞名的山西。
據當地知情人士介紹,“涉煤領域20年調查”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壹是非法倒賣采礦權,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采礦權;第二,涉稅問題。據悉,鄂爾多斯90%以上的企業已啟動納稅程序,僅鄂爾多斯壹地壹天就涉及上億元;第三,非法采礦。由於歷史原因,近20年來,每年都有壹批以“煤礦消防”名義審批的項目,而這些所謂的煤礦消防項目實際上是煤礦開采的壹個幌子,因為單純的煤礦開采占用土地草原和環評手續辦理難度大、耗時長,而煤礦消防的手續相對簡單,壹般只需要壹張政府批文。
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今年7月官網公布的煤炭資源領域專項檢查結果通報,此輪檢查發現部分地區、部門和企業違規倒賣探礦權;以假項目、假投資“騙煤”、“套煤”;實施涉煤國企轉型政策走樣;無證開采、越界開采和破壞性開采;個別領導幹部投資涉煤企業等諸多問題。
通報還稱,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在落實煤炭資源分配政策上走樣,以火區管理名義調撥倒賣資源、以上述項目名義“騙煤”“捂煤”等問題時有發生。
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趙真鎮胡吉圖村村民告訴記者:“2011至2018年7年間,福建壹名叫何的商人以火區管理為名,在當地1400畝的草原上進行采煤,其中500畝在壹東集團礦區範圍內,其余為無主井田。
今年9月6日,烏審旗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國家礦產資源罪對何批準逮捕,而何涉嫌盜竊國家礦產資源的地點是準格爾旗趙真鎮胡吉圖村。
針對上述問題,準格爾旗自然資源局壹位姓鄭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說,“在2017之前,我們都是對任何非法開采國家礦產資源的人進行處罰。2017之後我們就沒有執法權了,現在違法盜竊的查處都歸綜合執法局管”。
據當地人介紹,何的家族團隊以火區管理的名義非法開采煤礦,在當地已經很有名氣,經常用這種方法非法獲利。好像以前被執法罰款過。而且,何還因為沒有合法的采煤手續而被指控采煤。其中就有內蒙古容大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訴何案。
據了解,何已與浙江中礦集團承包了內蒙古榮達煤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地下開采。地下開采完成後,雙方於2017165438年10月22日簽訂了承包經營協議。協議簽訂後,何、、未按合同約定在半年內完成煤礦露天開采手續,導致協議未能實際履行。後因三方對該協議存在爭議,內蒙古榮達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鄂爾多斯中院終審判決確認該協議無效。何、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離開準格爾旗石灣子三井煤礦,移交給上訴人內蒙古榮達煤業(年團)有限公司。
據當地人介紹,何因涉嫌非法采礦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經烏審旗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是鄂爾多斯市近年來最大的非法采礦案。何的犯罪與上述案件有共同之處,因為何非法開采,與礦工簽訂的生產經營合同與上述案件相同。看來何對這種商業模式很熟悉,成了偷煤礦的“慣犯”。這次他被抓也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