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年報時間截止至每年的5月31日;企業所得稅年報截止日期也是5月31日;國稅年報的截止日期是五月的三十壹日;市場主體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遇到特殊情況,如法定節假日或雙休日,申報納稅期限可能會順延至最近的工作日。未按時上報年度報告的市場主體,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
工商年報的提交要求:
1、提交主體:企業需按照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年報;
2、報告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財務狀況、股東出資情況等;
3、公示原則:年報信息需向社會公示,以便利相關方查詢和使用;
4、法律責任:未按時提交年報或提交虛假年報的企業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
5、補報與更正:錯過截止時間的企業可進行補報,發現年報信息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
綜上所述,市場主體應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否則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特殊情況下,申報納稅期限可能會順延至最近的工作日。
法律依據: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八條
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設立登記的企業,自下壹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