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營業執照年度檢驗制度已於2014年3月1日停止,取而代之的是企業年度報告公式制度,該制度規定企業應當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查詢。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提醒其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企業在三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其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得恢復正常記載狀態,並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黑名單")。
企業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年報,應在發現時及時按要求在網上報送年度報告。
營業執照是有期限限制的,在營業執照到期後半年內可以向當地工商局提出變更營業期限的申請,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資料、表格,提交後15個工作日後去領新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也要重新辦理。
準備材料
1、過期營業執照副本;
2、營業執照年檢報告書;
3、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及財務報表;
4、營業執照補報申請書;
5、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綜上所述,營業執照年檢過期後,企業需要進行補報手續。在準備材料、操作步驟和註意事項方面,都需要認真對待。確保企業正常運營,同時也有助於維護企業的良好信譽和形象。如有疑問,建議及時咨詢專業人士或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
《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六條
企業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異議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實,並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將不予受理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