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營業執照不需要年檢,但需要每年申報壹次。
申報時間為65438+10月1至每年6月30日。
個體工商戶可以紙質方式提交年度報告,並選擇是否將年度報告內容向社會公示。
已經歇業的市場主體也應當按時公示年度報告。
企業年度報告包括:
企業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信息;
企業開業、停業和清算的存續情況;
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和出資方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動情況;
企業網站和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職工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擔保、所有者權益總額、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等信息。
申請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營業場所證明;
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壹)行政許可的取得和變更情況;
(二)生產經營信息;
(三)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地址等信息;
(四)聯系方式;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