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是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而組建的國務院直屬部門。其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其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在2008年中國“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根據十壹屆人大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而組建的。中央將國家發改委的工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工委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以及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加以整合,並且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另外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此外,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工委、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辦。
2008年3月成立。其主要職責是,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承擔通信網絡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七條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傳喚期限屆滿,未作出采取其他強制措施決定的,應當立即結束傳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