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制定工業和信息化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指導行業發展;
2、管理工業和信息化工作,包括國家工業政策的制訂和實施;
3、不直接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4、履行職責時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壹領導;
5、負責地方經濟貿易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6、審批工作大部分歸口為國家發改委,部分歸口為工信部,還有其他歸口。
工信局的組織結構:
1、辦公室:負責日常行政管理、文秘、保密、檔案、信息、督查、接待等工作;
2、人事教育司:負責行業人事、勞動和教育工作;
3、規劃司:負責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
4、科技司:負責行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工作;
5、經濟運行司:負責行業經濟運行分析和宏觀調控;
6、信息化推進司:負責推動行業信息化發展;
7、節能與綜合利用司:負責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8、原材料工業司:負責原材料工業管理和發展工作;
9、裝備工業司:負責裝備制造業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10、消費品工業司:負責消費品工業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11、電子信息司:負責電子信息產業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12、通信發展司:負責通信業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13、軟件服務業司:負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14、中小企業司:負責中小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5、市場監管司:負責行業市場監管和安全生產工作;
16、國際合作司:負責行業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工作;
17、法規司:負責行業法規和行政復議工作;
18、財務司:負責行業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19、審計司:負責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20、機關黨委:負責行業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綜上所述,工信局的職責包括制定工業和信息化政策、管理工業和信息化工作、加強黨對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領導等,並負責地方經濟貿易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審批工作則分為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和其他部門歸口處理。
法律依據: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第壹條(十六)
優化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職責。為維護國家網絡空間安全和利益,將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調整為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仍負責協調電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組織、指導通信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對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基礎設施建設、技術創新提供保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的通信管理局管理體制、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