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結束後,人事部門會正式發文,比如關於錄用樓主等100同誌為公務員的通知。通知下發後,人事部門會組織培訓,培訓結束後各單位會通知妳陸續報到上班。
看單位,如果單位缺人,那就是沒有正式的聘用文件。通知妳來上班,熟悉環境和業務,先去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編辦,因為他們負責工資核定、編制核定和錄用通知。有些單位會等妳,因為沒有正式文件,他們無法界定妳的工資。
公示期滿後,無異議擬聘用人員辦理審批手續。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將暫緩聘用,待查明後再決定是否聘用。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接到錄用通知後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取消後,空缺職位將不會得到填補。
公示後流程:
公示結束後,就算對外招聘流程結束了,剩下的就是用人單位和招聘人員的手續了。
1,妳拿到了介紹信,還沒有得到用人單位的消息,說明用人單位不著急,或者說他們還沒有安排好就業準備、要求和崗位,考生可以先聯系用人單位。
2.您應該為文件傳輸做好準備。壹個是戶口要不要遷,要看用人單位有沒有集體戶,要不要遷過去。妳應該聯系雇主進行文件轉移。另壹種是拿著介紹信到人才中心或主管此項工作的檔案管理中心,提交自己的檔案(同時要包括自己在職期間的社保和檔案)。
3.就等用人單位說什麽時候辦理錄用手續,什麽時候可以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
招聘機關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並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中央壹級招錄機關應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應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