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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有異議怎樣處理

公示期內有異議的可以通過以下步驟解決:

1、當事人應該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公示部門提出異議;

2、當事人需要以實名提出異議,不能用匿名,並寫出具體的,真實的情況;

3、公示部門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公示不同於“告示”和“公告”這兩種文體。

公示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壹)公開性所謂公開性,就是指它所寫作的內容、承載的信息,都是要向壹定範圍內或特定範圍內的人員公開出來的,是要讓大家知道和了解的,具有較強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二)周知性所謂周知性,就是指它寫作的目的,是為了讓關註它內容與糟陵返信息的人們都了解是怎麽回事,從而參與其事。

(三)科學性所謂科學性,就是指公示的時間要科學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過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結果,反映出群眾的意願。公示是事先的公示,塊泛不是事後的公示。公示的內容是初步的決定而非最終的決定。如果是最終的決定就必須在“公示”前言中加以說明。

(四)民主性所謂民主性,就是指公示的過程與結果,都是公開、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眾參與和監督,並為他們所認可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與政務服務平臺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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