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流程
增值稅壹般納稅申報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壹、凡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均按本辦法進行納稅申報。
二、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必須實行電子信息采集。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必須在抄報稅成功後,方可進行納稅申報。
三、納稅申報資料
報稅分類
1、正常的增值稅、消費稅納稅申報。每月10日前進行,企業報稅人員可以攜帶增值稅、消費稅申報表到稅務局申報,也可以通過網上申報;
2、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報稅。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包括稽核系統、開票系統、報稅系統、認證系統。
網上申報納稅人到稅務機關前臺只需辦理報稅和銷項的比對,因此可不攜帶申報文件。同時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供網上已完成申報並通過網上辦稅系統打印的紙質申報資料,在紙質申報表的左上角有“國稅網上辦稅”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