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法釋〔2017〕7號)第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並可以采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的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現將貴陽市兩級法院截至2017年10月26日處於發布狀態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予以公式,公示信息見《貴陽市兩級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示(自然人部分)》和《貴陽市兩級法院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示(法人部分)》。
失信被執行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及中辦、國辦《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貴陽市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受到限制高消費和失信被執行人信用聯合懲戒,並會受到“貴陽市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雲平臺”36家職能部門的聯合信用懲戒。現督促所有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日起15日內根據執行案號到執行法院主動履行,履行後執行法院將依法對失信名單予以屏蔽。
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註意防範法律風險,在日常民商事經濟活動中,提前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查詢經濟活動相對方是否為被執行人或失信被執行人,並歡迎向執行法院舉報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或違反限制高消費的相關行為,謝謝。舉報電話:0851-85364264,聯系人:田法官。
查詢當事人是否為被執行人的網址為:
/search/(電腦和手機端口瀏覽器均可查詢)
查詢當事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網址為:
/ (電腦和手機端口瀏覽器均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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