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了解專職協管員深入網格責任區采集信息,審核《流動人口信息采集表》,將通信管理站人員錄入流動管理平臺。
(2)不定期抽查協管員收集的信息,檢查信息收集的真實性和信息的缺失率。
(3)對形跡可疑,不能入室的,帶領協管員進行現場核實,收集信息。
(4)培訓協管員如何發現可疑信息,發現可疑信息後如何處理。
(5)流動管理信息經公安系統比對後,發現的重點流動人口,由派出所每周發給村(社區)民警,由社區民警來現場核查,納入重點公安人員管理控制。
(6)整理協管員上報的信息傳遞單,分類處置。對於治安業務,由村(社區)民警報派出所辦理;對於屬於政府其他職能部門的業務(非法經營、食品安全等。),村(社區)民警上報鎮流管辦進行分配處置。
(7)對不遵守流動人口相關管理的(房東不報信息,流動人口不登記辦證,用人單位不報用工信息)進行處罰。
(8)每月對協調員的工作進行評估。包括工作量,工作完成情況,出勤情況,信息遺漏情況。
(9)負責村(社區)街道(道路)、企事業單位房屋、居民院落、涉農房屋、商業店鋪門牌信息的編制和錄入。
(10)預防和打擊流動人口中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