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未按國家行政法規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未提交年度報告的年度補充公布後,企業可以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
2、企業是否未按照國家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即時信息披露義務;履行公示義務後,企業可以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除名;
3.如果企業未按國家行政規定披露真實信息(即隱瞞企業真實情況,弄虛作假);企業需要更正企業公示信息後,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從經營異常名錄中移除;
4.企業因註冊地址或經營地址無法取得聯系而被列入異常名錄的,在依法需要辦理經營地址(註冊地址)變更登記後,可以申請去除異常名錄,也可以重新與註冊地址或經營地址取得聯系;
如果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企業的聲譽將是很大的損失,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
後果1:業務異常列表中的記錄會附帶“終身”
後果二:政府部門實施聯合信用懲戒。
後果三:日常經營活動受限。目前,經營異常名錄中的信息已被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貸款、擔保、保險等商業活動的參考。
後果四:交易對手在信用可疑的交易中拒絕合作。
後果五: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三年。
後果六:企業負責人的職位會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