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公司被收購,老板破產了嗎?
公司被收購,老板不壹定破產。可能是股東基於資產重組或管理的需要而進行的。破產是指當公司財產不足以支付所欠財產時,可以自行或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破產。
第二,公司被收購後,原公司的老板會怎麽樣?
企業收購是指壹個企業購買另壹個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資產或產權。收購是企業資本管理的壹種形式,會對被收購企業的員工和股東產生重大影響:
按照公司收購的類型分為:壹是收購部分股東的股份。對於被收購股份的股東來說,公司的收購意味著其股份的轉讓,原股東與公司不再有關聯。未被收購的公司股份的原股東仍為公司股東。
二是收購公司全部股份。本次收購意味著原股東全部轉讓股份,原股東不再具有股東資格。
同時,公司被收購後,原股東的原始股可以變現。至於具體的分割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約定,則按照公司章程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持股比例分割。但在分割前要扣除合理的費用、成本等。
3.被收購公司的員工可以索賠嗎?
公司取得的職工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如果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要求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壹)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壹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關於公司被收購時老板是否破產的相關內容。其實公司被收購比破產要好得多。至少公司還在市場上存在,如果遇到壹些好老板,可能會把以前的員工留下,以免讓他們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