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會計賬簿資料進行審計,是指通過會計人員提供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檢查企業經濟業務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檢查的常用方法有復查、核對和資料復查。
1.復習方法
復核法,是指通過復核、調閱會計賬簿,核實記錄的信息與實際經濟活動是否相符的壹種審計方法。比如檢查會計憑證與原始憑證是否壹致,會計報表的編制與賬簿中的相關數據是否壹致。
采用審查法時,審核過程可根據企業的情況采用不同的方法。
(1)可根據賬務處理順序選擇的審計方式。
A.順序搜索法
順序審計法是按照整個會計流程,在各個環節逐步審計和突破,其審計步驟如下圖所示。
B.反向搜索法
逆向審計法是指按照與整個會計過程相反的順序對賬目進行審計的方法,其審計步驟如下圖所示。
(2)根據審計範圍可以選擇的審計方法。
A.詳細調查方法
詳細審計法是指在審計期間對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進行較為全面的審計。
B.抽查方法
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程序時,從整個被審計對象出發,按照壹定的方法檢查審計期間的某些業務或部分會計數據,可分為判斷抽查法和統計抽查。
判斷抽查法是指審計人員根據自己的經驗有選擇地對賬戶進行審計的壹種方法,其審計步驟如下圖所示。
統計抽樣方法是運用概率論原理,遵循隨機性原則,確定樣本量,評價樣本結果,推斷總體特征的方法。審計步驟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