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期沒有發生任何稅收行為時,同樣需要向稅務機關辦理零申報手續,並且需要在申報時註明當期沒有應稅事項,具體申報流程如下:
1、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官網下載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安裝好之後,註冊並登錄;
2、選擇左邊人員信息采集後添加,然後根據頁面內容輸入自己的準確信息,如果沒有員工輸入法人的也可以,任職日期填上個月的1號(如以前添加過則跳過此步驟);
3、信息填寫完整之後點擊報送,然後查看下狀態驗證是否通過;
4、選擇左邊的綜合所得稅申報,右邊正常工資薪金所得後面點填寫,界面中彈出數據後點擊確定即可;
5、選擇左邊綜合所得申報,再點擊右邊2稅款計算,系統會自動計算出金額;
6、點擊申報之後,選擇獲取反饋,如申報狀態顯示成功,那麽就無須繳款,如顯示有稅則需要點擊左邊的稅控繳納,按照步驟提示進行個稅扣繳。
以上就是關於個稅零申報的全部步驟,個稅零申報同樣需要進行納稅登記,個稅為零填寫時填0即可。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
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和個人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稅務登記證件的式樣,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領取扣繳稅款登記證件;稅務機關對已辦理稅務登記的扣繳義務人,可以只在其稅務登記證件上登記扣繳稅款事項,不再發給扣繳稅款登記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