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經營狀況可以分為八類:存續、在役、撤銷、註銷、遷入、遷出、停業、清算。
1.企業身份的存在,是指企業依法存在並持續正常經營。也稱為開放、正常、註冊。
2.經營狀況是指企業正常投產,新建企業包括部分投產或試運行。
因為各省可能會有細微的差別,壹般來說,經商,正常,經營,經商,有效,經商也就是經商。
3.營業狀態被撤銷;不註銷是指吊銷企業營業執照是工商局對違法企業的行政處罰。企業被吊銷許可證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並辦理工商註銷登記後,企業法人消滅。
4.企業法人資格的註銷,意味著企業不復存在,失去了法人資格。
5.歇業是指企業登記機關發生變更,遷出壹個主管機關。
6.企業身份遷入是指企業登記機關變更,遷入壹個主管機關。
7.停業是指企業因某種原因,在期末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待條件發生變化後恢復生產。
8.企業清算是指企業因破產、撤銷等原因解散並終止營業後,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的壹種經濟活動。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六條未經核準登記從事經營活動,或者從事其他違反工商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