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網上預約,預約登記辦理工商變更;
(二)預約後,預約提交資料;
(三)預約提交資料成功後,按規定時間向工商局提交資料;
(4)然後工商局會通知辦理換號後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五)辦理各類變更,包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銀行開戶許可證的變更;
經過這壹系列的操作,就可以拿到地址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就可以用新的地址來擴大公司的經營。二、公司地址變更流程(1)第壹步,辦理營業執照。
1.去新地址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時,需要攜帶與新企業提供的資料相同的資料。資料齊全就可以拿到《企業登記檔案轉移通知書》和《搬遷變更登記通知書》。
2.持《企業登記檔案轉移通知函》(資料由兩地工商部門郵寄)到原工商登記部門辦理工商資料轉移手續,舊地址工商部門受理《企業登記檔案轉移通知函》後,向企業出具《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
3.辦理手續後,等待新地址的工商部門在收到企業工商資料後致電企業,攜帶《企業遷出核準通知書》到新工商部門辦理具體地址變更(填寫壹份《變更登記表,授權委托書》),完成手續七天後攜帶《搬遷變更登記通知書》到許可窗口辦理新的《營業執照》。
(2)第二步,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1.到舊地址技術監督局註銷舊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所需資料:新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註銷證明》。
2.帶上組織機構代碼證註銷證明原件,新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填壹張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表格,30元錢,技術監督局開壹張30元起的收據。3個工作日後,憑30元的收據獲得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3)第三步,辦理地稅。
1.新營業執照復印件、近三年納稅情況統計表(分年份、分稅種)及其他加蓋公章的相關資料。
2.完成上述程序後,等待特別管理員的通知。接到通知後,帶上企業近三年的所有賬目,供專門的管理員核對,核對完畢後再等待核查結果。
3.核實通過後,地稅通知書加蓋公章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並向企業出具《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人遷移通知書》。
4.攜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納稅人遷移通知書》等相關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章程、銀行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公章、財務章、組織機構代碼證、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均為復印件)及公章到新地址所屬地方稅務局辦理登記事宜並交納40元錢打印新地稅的原件及復印件。
5.新地稅局向新地址所屬街道辦稅服務站開具《新企業註冊登記證明》辦理相關事宜(包括網上報稅、稅務收據、納稅人聯系卡及居住證明、完稅憑證、個人所得稅首次網上申報打印界面等。).
(4)第四步,辦理國稅。
1.攜帶新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會決議、申請書、地稅結清證明、國稅原件、公章到國家稅務總局老稅務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2.完成上述程序後,等待特別管理員的通知。接到通知後,帶上企業近三年的所有賬目,供專門的管理員核對,核對完畢後再等待核查結果。
3.核查通過後,國稅通知加蓋公章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並向企業發出《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同時管理員會讓企業拿著企業檔案資料到稅收征管部門辦理相關轉出手續。
4.企業到新國稅局征管科辦理檔案登記手續,再到辦稅窗口辦理具體稅務登記手續(新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等。)並支付10元打印國稅原件及復印件。
三、建築公司註冊地址變更有什麽影響?(1)公司變更經營地址的,應當先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變更登記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新住所使用證明(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復印件;租住住所的同時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
3.股東大會決議和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簽名;1決議事項;2.修改公司章程的相關條款;3.股東(自然人)蓋章簽字;
4.公司申請登記的授權委托書;
5.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6.跨註冊管轄區遷移住所的步驟:
(1)申請人向擬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擬遷入地登記機關初審合格後出具《企業遷移通知書》;
(二)企業向遷出地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企業遷移通知書》;遷出地登記機關將登記檔案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遷出地登記機關;
(3)企業應向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領取新的營業執照。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除住所和經營範圍外)的,應當提交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壹式兩份;
7.稅收跨轄區轉移的,需要辦理遷出原稅務管轄地的手續;
(二)工商變更後,還要變更稅務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1.稅務變更需提交的信息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變更後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承諾書:表明現任法定代表人承擔前任法定代表人的全部稅務責任。(現任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無效)
(5)國家稅務登記證原件
(6)股權同時變更的,提供變更後的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或變更後工商局出具的股東名冊。
2.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提交信息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打印在兩張A4紙上)。
(3)公章;
(四)組織機構代碼證。
(三)企業註冊地址跨省變更的詳細說明。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應當經原工商登記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向新工商登記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企業資質證書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建築工程企業資質核驗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實[2014]79號)規定,可簡化審批手續,頒發有效期為1年的證書。
企業經原工商登記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向新工商登記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4)企業申請跨省變更註冊地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建築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
2.企業原工商註冊地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同意資質變更的書面意見;
3、企業主管部門批準跨省變更的文件(企業有主管部門的);
4、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5.所有企業(包括原有企業和新設企業)的章程;
6、原企業營業執照註銷證明或變更通知書;
7.原企業資質註銷申請書及所有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新企業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9.1份企業資質申請表(無需提供附件材料)。
頒發有效期為1年的證書後,企業應在有效期內將相關人員變更到位,按規定申請重新核驗,並提交首次申請資質的全部材料。
資質證書中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全部申請材料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辦理。
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發的資質跨省變更,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參照上述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