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主要是指雖然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協議、投資關系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控制公司行為的人。概括地說,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二,分析
在不知道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是誰的情況下,很難區分實際控制人操縱的關聯交易,也無法對關聯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會影響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做出正確判斷,可能導致投資者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三、識別原則:
對實際控制人的規定可見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兩個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綜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將視為“能夠實際控制公司行為”,認定為實際控制人:
1.單獨或者共同控制壹個公司的股份,且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所行使的表決權;
2.單獨或者合計控制壹個公司的股份和表決權達到或者超過30%;
3.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可通過單獨或共同控制的投票權選舉產生;
4.能夠決定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從公司的經營活動中獲得相應的利益;
5.有關部門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判斷壹個實體能夠實際控制公司行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