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在實踐中,由於各種原因難免會出現公司法人變更的情形,但是有些時候,壹旦公司法人出現了變更,銀行的相關信息也是需要變更的,但是很多人在遇到這種情形時,往往不知道公司法人變更後銀行怎麽變更,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來告訴大家答案。
壹、公司法人變更後銀行怎麽變更
(壹)企業法人發生變更,是需要到銀行進行同步的信息變更的。 (二)提供資料: 1、 印鑒卡----變更前原印鑒加蓋於印鑒卡背面 2、單位銀行結算帳戶預留印鑒變更/掛失申請書 3、 經原被授權人簽字確認的書面申請及原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如存款人無法提供原被授權簽字人的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應出具無法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的證明,並加蓋公章,同時須承諾承擔由於無法提供身份證件或書面申請而導致的壹切損失及費用) 4、 預留個人印鑒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件(預留非法人私章時) 5、 授權書和被授權經辦人員身份證件(非法人辦理時) 6、變更銀行結算帳戶申請書(壹式3聯) 7、董事會決議正本或單位證明 8、營業執照正副本(變更後) 9、 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後) 10、 稅務登記證(變更後) 11、 法人身份證件 12、 開戶許可證二、公司法人變更的費用是多少
變更法人的費用高低分為兩種:其壹法人不占股份:變更費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則會牽扯到股權問題,需要做股權轉讓,就工本費這壹塊有兩個大頭: 壹個是印花稅,照註冊資金的萬分之五收費,再壹個就是個人所得稅,它有兩種收費方式,如果是平轉,收費是註冊資金的萬分之五, 如果是差額轉,費用是註冊資金的萬分之二十。三、公司法人變更需註意哪些事項
(壹)合並
這是指兩個以上的法人集合為壹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的合並是法人集中資金,擴大實力,增加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由於合並不需經過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續更為簡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並,有新設式合並和吸收式合並兩種方式。 新設式合並也稱創設式合並,是兩個以上的法人歸並為壹個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滅的合並方式。 吸收式合並也稱吞並式合並,是壹個法人吸收被合並的其他法人,合並後只有壹個法人存續,被吸收法人均告消滅的合並方式。法人合並時,應有法人意思機關韻合並決定和合並各方締結的合並合同。為保障各合並法人的債權人的利益,法人應在合並前將合並決定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如要求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的,作為債務人的法人應照辦。否則,法人不得合並。(二)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壹個法人分為兩個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分立是調整經營規模,分散風險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經過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與法人合並同樣的優點。法人分立,有新設式分立和存續式分立兩種分立方式。新設式分立也稱創設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為兩個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續式分立也稱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續,分出部分財產設立壹個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與法人合並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決定、債務分配合同,對債權人發出分立通知並根據債權人請求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三)變更的結果
法人之消滅。在新設式合並,原法人均告消滅;在吸收式合並,被吞並的法人歸於消滅。在新設式分立,原法人消滅;在存續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財產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給大家做壹個了解,如果公司法人變更後,還涉及到需要去銀行變更相關信息的,建議壹定要帶上相關的資料,否則即使去了銀行,也是無法順利辦理變更的,到時候只會耗費時間精力,給大家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