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名稱變更流程
公司變更設立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即公司設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但是,公司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由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應當將公司登記檔案由原公司登記機關移送至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未經核準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變更登記事項。
1,流程示意圖(工具和材料)
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接收公司變更登記申請
工商局受理並發放執照。
刻公章
組織機構代碼證
國家稅務登記證
地方稅務登記證
2、經單位批準
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變更審批表
企業自己起新名字。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受理企業變更登記申請、工商受理、許可。
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證明(公司公章)
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
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領取新營業執照時可收回正本)
章程修正案(法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照片將在受理後的第二天起七個工作日內發出。
4.刻公章備案
公司公章原件及公章準刻證明
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並與原件核對)
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原件備查)
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刻章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驗收後第二天取印章。
5.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
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並與原件核對)
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驗收後第三天發照片。
6.國家和地方稅收的變化
本國和當地稅務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國稅、地稅稅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公司公章)
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公司新公章並與原件核對)
新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司新公章並與原件核對)
驗收後第三天發照片。
二。公司更名註意事項
1.超過壹年後才能更改公司名稱。
2.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綜上所述,公司改名不是不可以,只是要經過壹定的程序和手續。需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根據所需材料向各所需部門提交申請。而且不能頻繁更改公司名稱,公司名稱超過壹年才可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