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會計把公司的財務信息透露出去,是違法還是違規得看屬於以下的那種情況,目前,沒有泄露商業秘密罪,只有侵犯商業秘密罪。商業秘密罪是指以盜竊、引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或者獲得的商業秘密,導致商業秘密權利人損失慘重。
2、根據我國刑法第219條規定:“有下列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之壹,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款;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獲取商業秘密以盜竊、引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侵害權利人的利益; 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款所述方式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違反約定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業秘密。明知有前款所列行為的,以侵犯商業秘密罪論處。本條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可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商業秘密。
3、根據刑法第十條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客觀要件包括:以盜竊、引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款所述方式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與權利人有業務關系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約定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擁有的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工作人員違反合同約定或者權利人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掌握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