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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職證明

公司離職證明(15)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人都有文字證明,是以可靠的證據證明人或事的真實情況的文字材料。妳知道證書的格式嗎?以下是我給妳整理的公司離職證明。歡迎分享。

公司離職證明1 20 _ _ _ _年5月1日入職我公司,20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5月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這兩年,沒有表現不好,工作也不錯。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辭職,辭職手續已辦完。

因為沒有簽訂相關的保密協議,所以遵守了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日期:20___ _ _ _ _ _ _

公司離職證明2茲證明先生/女士/女士原為我公司市場開發部員工,工作時間自-xx年065438+10月01至-xx年7月31。所有的辭職程序都已完成。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20xx 65438+xx年2月

茲證明小先生/女士/原為我公司市場開發部員工,工作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所有的辭職程序都已完成。特此證明!

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部門)蓋章

Xx年xx月xx日

公司的辭職證明4辭職證明

茲證明XXX同誌於X年X月X日在XXX公司工作,並於X年X月X日與我公司正式解除勞動關系。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部門)蓋章

公司名稱(公章)

Xx,xx,XX,XX

公司的離職證明。公司辭退員工的離職證明樣本。

茲證明xx於xx年xx月xx日加入我公司xx部門擔任xx職務,並於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辭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表現良好,與同事關系融洽,被授予“xx”(榮譽)稱號。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其離職,並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為沒有簽訂相關的保密協議,所以遵守了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印章

日期:_ _ _ _ _ _ _ _ _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以前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已就經濟補償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壹致,並壹次性解決。同時,甲方已完成乙方的離職手續..

茲證明。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第二,移交壹般分為三個階段:

第壹,交接準備。

交接準備分為六個方面:(1)將完成受理的經濟業務;(2)未登記的賬戶登記後,進行余額填制,最後壹筆余額後加蓋出納印章;(三)整理應移交的各類材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寫出書面說明;(四)編制移交清單,列明需要移交的賬冊、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等物品;實行電算化的單位還應在移交清單中列出會計軟件、密碼、數據磁盤和磁帶;(5)出納帳應與現金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現金簿余額應與庫存現金相符,存款日記賬金額應與銀行對賬單相符;(6)在《現金及存款日記賬扉頁激活單》上填寫交接日期,並加蓋印章。

第二,交接流程。

出納離職前,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所負責的全部會計工作移交給繼任者。交接人員應根據交接清單逐項認真收取現金。具體要求如下:(1)庫存現金按日記賬余額當面上交,不得短缺。當換證人員發現不符或“白條到庫”時,交接人員負責在規定期限內查明;(2)有價證券應按各賬面余額收取。證券面額與發行價格不壹致的,應當按照賬面金額進行交接;(3)出納帳目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需查明原因,並在交接清單上註明由轉讓方負責;(4)銀行存款賬戶應與銀行對賬單壹致。交接前,出納必須向銀行申請打印對賬單。如有未清項目,需編制銀行余額調整表,使調整壹致;(5)交接人員根據交接清單領取其他應由出納保管的財物和資料,如財務印章、名章、收據、空白支票、科目印章、支票專用章等。(6)實行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實際操作相關數據,確認相關數據無誤後方可進行交接。

第三,交接後的相關事宜。

出納工作交接後,交接雙方和主管應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蓋章,並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主管的職務名稱、交接清單的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交接人員應當繼續使用交接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

第三,辭職流程

1.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2.辦理工作交接。

辭職員工應立即停止以雇主名義從事除工作交接以外的壹切對外業務。將員工處理的工作移交給其他人員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於防止員工匆忙離職,造成工作脫節,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公司的財產、文件和資料,以及債務的清償。

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企業應指定專人接收公司分配的或員工本人支配的屬於公司的財產。並清理員工在職期間保管和使用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如客戶名單、各種圖表和圖紙、財務賬冊、工作計劃、技術資料等。此外,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公司應檢查員工是否欠有公司債務,如貸款、賠償金、罰款等。

4.交回員工證明,結清工資。

5.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6.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公司認為有必要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協議中明確員工相應的義務。

7.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8.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後15日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公司的辭職證明6 _ _ _ _ _ _ _ _ _先生/女士/女士在我公司工作了_ _ _ _ _ _ _ _ _ _ _年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20xx年7月31

公司的離職證明7個問題:

我曾經在壹家互聯網公司工作。我工作期間,公司只和我簽了三個月的兼職合同。合同到期後,公司壹直沒有續約,也就是我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工作了9個月左右,期間公司壹直沒有幫我買保險。到了20xx 11月左右,公司以壹些莫須有的借口把我炒了。

被解雇不到壹個月,我找到了壹家新公司,這家新公司要求我提供離職證明,證明我和之前的公司沒有法律糾紛。但是當我找到我之前公司的主管時,她堅持拒絕給我開證明,說被辭退的員工不能開離職證明。我以前的公司能從法律角度給我出具證明嗎?

另外我想問壹下,我們在入職的時候,公司要我們簽所謂的競業禁止協議,也就是說離職後三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公司工作,否則追究法律責任。這個協議合法嗎?

男子名

回答:

勞動合同中沒有正式工作或兼職。只有少數專業技術人員出臺了壹些關於兼職的規定,好像不太適合妳。

在合同期內,妳有權要求公司為妳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手續,這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不這樣做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快捷且無費用。

關於離職證明,簡單來說,辭退需要證據、手續和書面通知給我,可以作為離職證明(雖然妳不壹定要)。如果是在勞動仲裁期限內,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提出辭退不符合法定程序,推翻辭退,以用人單位違約取得相關離職證明。

鑒於妳現在的情況,妳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妳因為沒有辦理失業保險而享受不到的失業福利。

關於競業禁止條款,前幾天有壹個名字由兩個字組成的朋友曾經回答過。妳可以查壹下。簡單來說,競業禁止條款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也就是對價,否則該條款無效,對妳沒有約束力。

因為公司,公司的離職證明意味著什麽?

離職原因是指因公司原因解除合同。

證明公司離職原因是指因公司原因辭退劉xx,導致員工離職。主要適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相對於本人願意中斷就業。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因本人意願中止就業的,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壹項、第四項、第五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壹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5.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登記失業並有求職要求的。

離職可以要求公司出具離職證明嗎?

當然可以。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離職證明。人力資源部出具的離職證明,只證明入職日期、職位和離職原因。壹般被辭退的員工填寫的是辭退證明,而不是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的使用:

1,用以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辭職是按正常程序辦理的;

3.被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救濟或者申請新的職位;

4,妳可以用這個轉移妳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註意事項:

1.出具離職證明時註意必要的格式。

2、請假證明必須加蓋“新鮮印章”,即請假證明復印件無效。

3.蓋章必須是單位公章或人事章。

從公司離職證明9 _ _ _ _ _ _ _ _ _先生/女士/女士在我公司工作了_ _ _ _ _ _ _ _ _年,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Xx,xx,XX,XX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女士原為我公司市場開發部員工,工作時間自20xx 065438+10月01至20xx 07月31。所有的辭職程序都已完成。特此證明!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部門)蓋章

x年x月x日

公司離職證明11茲證明xx於xx年xx月xx日加入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職務,並於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辭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表現良好,與同事關系融洽,被授予“xx”(榮譽)稱號。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其離職,並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為沒有簽訂相關的保密協議,所以遵守了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印章

日期:xx年x月x日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xxx_(崗位),經雙方協商於xx年xx月XX日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已就經濟補償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壹致,並壹次性解決。同時,甲方已完成乙方的離職手續..

茲證明。

甲方(簽名):xxx乙方簽名:xxxx。

甲方代表簽字:xxx

公司離職證明12離職證明(居中對齊)

茲證明* * *(姓名)同誌自* * * *年* * * *月* * * *日在我公司擔任* * *職務,任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表現。現因* * * *申請辭職,並辦理了辭職等相關手續。今後壹切相關事宜與我公司無關。

特此證明

* * * *公司單位(蓋章)

* * * *年* *月* *日

公司離職證明13甲方:X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原為甲方員工,經雙方協商,於20xx年xx月xx日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已就經濟補償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壹致,壹次性解決,不再有需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處理的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

茲證明。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公司離職證明14茲證明先生/女士/女士原為我公司市場研發部員工,工作時間自XXX年1月1日至XXX年7月31日。所有的辭職手續都已辦理完畢。這是確定的!

企業名稱(公章)

某某年0 3月6日。

公司離職證明15首先,離職時間以離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為準,即蓋章或簽字之日。根據法律規定,試用期三天內可以離職,不壹定是三天。壹天能搞定就ok。

再次,試用期不合格,用人單位應對不合格員工承擔舉證責任,妳可以主張用人單位出具評價不合格的理由。試用期被辭退對以後找工作沒有影響,除非勞動者在公司嚴重違反勞動法或者國家法律。

最後,出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或者勞動仲裁部門求助。

關於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通常稱為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應當載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日期、崗位、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等信息。

離職證明是雙方終止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出具的證明。壹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會要求勞動者完成工作交接。用人單位要求新員工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勞動者應當保留對方違法辭退的證據和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郵件、錄音等證據材料。

提醒:應拒絕簽署不利的離職證明。

現實中,有些用人單位會把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寫進離職證明。所以,勞動者要看清楚自己的離職證明中是否有不利的字眼,如嚴重違紀、失職瀆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等。如果離職證明與事實不符,員工有權拒絕接受,並要求用人單位根據真實情況出具新的離職證明。

重要提示:工人沒有必要提前30天離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根據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形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建議:

1.要求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並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損失;

2.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責令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出具符合要求的離職證明;

3.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員會提起賠償訴訟。如果仲裁委員會不服,他們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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