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司變更壹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如果代理公司辦理,需有《指定委托書》;
3、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4、其他(辦理變更事項的具體材料)。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