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業無需辦理停業手續,停業6個月以上的需要辦理註銷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八條
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四十三條
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國有獨資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註銷登記證明。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五十四條
公司登記機關作出準予公司名稱預先核準決定的,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作出準予公司設立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營業執照;作出準予公司變更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換發營業執照。
作出準予公司註銷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註銷登記通知書》,收繳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作出不予名稱預先核準、不予登記決定的。
應當出具《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登記駁回通知書》,說明不予核準、登記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壹)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