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公司去勞動局申請拖欠工資需要帶哪些資料?

公司去勞動局申請拖欠工資需要帶哪些資料?

1、工資卡、工資存折、公司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公司蓋章的員工花名冊。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勞動者填寫用人單位招聘《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5.由雇主蓋章的出勤記錄

6、其他工人的證言等。

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按月支付”是指工資應以月薪的形式支付,也包括按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後30日內結清工資,超過30日即構成拖欠工資。

展開資料,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要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1份,相關證據及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工商登記資料(北京地區不需要登記資料)。

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之後,在妳們雙方之間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員會出具裁決書;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案;如果員工不服裁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拖延到新單位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察。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之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支付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百度百科-無故欠薪

百度百科-勞動爭議仲裁

  • 上一篇: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 下一篇:公司資質簡介怎麽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