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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審內容有哪些

法律主觀:

審計作為壹種監督機制,其實踐活動歷史悠久。公司審計內容有哪些內部審計報告是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完成審計任務的壹般要求或具體要求,用文字的形式來說明審計目的、範圍和結果,以及其他相關信息並呈送給有關部門或人員的壹種正式書面文件。中期審計報告是對現場審計某壹方面或具體領域審計發現的說明;最終審計報告則是整個審計過程工作的最終成果。編寫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必不可少的壹項既定工作,其主要的目的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壹)向報告的閱讀者傳遞信息收集、整理和記錄企業管理當局控制下各類活動的真實可靠信息是內部審計人員日常工作的壹個重要方面。內部審計報告就是匯集這些信息(包括令人滿意的狀況和不能令人滿意的狀況兩個方面)並對之表述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壹種主要方式。壹份真實情況良好寫照的審計報告是贏得企業管理當局或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內部審計工作的信任並依賴其工作成果的壹種有效工具。壹份成功的審計報告必須能夠準確地傳遞有關被審計活動的真實可靠信息,向讀者表明內部審計完成丁哪些工作,還能夠完成什麽,管理部門應該關心而未能關心的是什麽。管理人員,尤其是最高管理人員之所以能夠對審計報告給予必要的關註,是因為他們認為作為組織內部壹種相對獨立職能工作結果的內部審計報告所收集的信息是在系統的檢查和評價過程中產生的,能夠較客觀公正地反映事實,揭示事物的本來面目;通過審閱審計報告他們能夠從不同角度來進壹步熟悉和掌握在實現組織目標過程中各種活動的效率和效果。不能準確傳遞信息的審計報告是毫無意義可言的。(二)說服報告的閱讀者接受並采納審計意見和建議任何壹份內部審計報告都應該表述內部審計人員對被審查活動所持的觀點和看法,其中包括針對壹些有害於組織目標實現的錯誤、缺陷或不良管理方式下產生的不規範行為所提出的改進意見。只有這些審計意見取得報告閱讀者,尤其是那些有權對之采取糾正行動的管理人員(包括對存在問題負直接責任的)的認同時,內部審計報告才能真正發揮其潛在的效用,成為推動實現組織目標的有效工具。事實上,審計意見,即便是正確的審計意見也未必都能得到應有的關註,其間,審計報告不具說服力或說服力不強是其重要原因之壹。因此,壹份良好的審計報告在準確反映事實,傳遞信息的同時,還必須具有足夠的說服力,能使報告的閱讀者,甚至那些熟悉實情、做事謹慎的人們也能夠通過閱讀報告得出與審計人員相同的審計結論和建議,並充分意識到采納審計意見的好處。只有這樣才能使審計工作真正達到協助組織內成員有效地履行其職責,改進和提高工作質量的目標,才能贏得其應有的組織地位和良好聲譽。上述兩個內部審計報告致力於達到的目的,也是其它報告方式應予達到的。只有這樣,才能造就成功有效的審計過程,實現內部審計作為壹種職能活動的總目標。二、內部審計報告的結構和內容由於審計活動的性質和報告方式的不同,內部審計報告可以有多種不同的類型:財務審計報告和經營審計報告;最終審計報告和中期審計報告;正式審計報告和非正式審計報告;書面審計報告和口頭審計報告;綜合審計報告和專題審計報告等等。在現代內部審計實務中,這些不同稱謂各具特色的審計報告可以結合使用,取長補短,***同滿足報告審計結果、達到報告目的的要求。按照《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的指導性要求,在現場審計完成之後,內部審計人員應該提交鑒認的最終審計報告;中期報告可以是書面的或口頭的,也可以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審計報告的結構和內容取決於報告的類型。下面,就書面形式的中期審計報告和最終審計報告作壹些簡要介紹。(壹)中期審計報告中期審計報告是內部審計人員在現場審計過程中就某些領域的審計發現與被審計單位適當層次管理人員進行交流,並要求他們在規定期限內給予書面答復的壹種報告形式。通常,中期審計報告也稱作“審計備忘錄”。審計備忘錄是與被審計單位交流意見的壹種有效手段,通常要求作出書面的答復,因為最終審計報告包括中期報告的內容和與被審計單位討論的結果。在完成某壹領域的審計工作之後,內部審計人員可能發現了壹些不規範的行為,甚至重大控制缺陷。這些不良狀況任其存在和蔓延將會給組織帶來更大的不利影響和損失。這時,內部審計人員就應該適時地編寫審計備忘錄,指出發現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供被審計單位慎重考慮,以便及時采取糾正行動,這就大大增強了審計報告工作的效果,其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壹種尊重,有助於取得其信任和合作;(2)有助於及時采取改進措施,改變不良的狀況或遏制其發展趨勢;(3)供審計人員檢查審計發現的正確性,為最終審計報告提供合理有效的信息。壹般而言,中期審計報告的篇幅較短,寫作要求也不像最終審計報告那麽嚴謹,尚不具有公認的標準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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