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掛靠,就建築行業來講,指壹個具有施工資質的企業允許其他企業或者個人在壹定期間內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
2、《建築法》明確規定了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本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發生此行為的,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嚴重的可吊銷資質證書。
3、《招投標法》也明確了以他人名義投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築法》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第六十六條 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