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0穩崗返還是返還給企業的.
2020穩崗返還申請條件和標準:
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和"僵屍企業"名單;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在12個月以上,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裁員率低於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特別是對中小企業實施援企穩崗返還,其中:
1、上年度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失業保險費.返還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以下簡稱"企業穩崗返還").
2、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且承諾獲得穩崗返還後6個月內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企業參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平和上年度企業平均失業保險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放寬政策標準:
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到不超過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
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其他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全國2019年城鎮登記失業率3.62%;
核定流程:
返還金額壹萬元及以下的企業
對穩崗返還金額1萬元及以下的企業實行簡易程序,凡企業書面提出申請,通過信息化等方式對比核實滿足享受穩崗返還條件的,直接予以返還.
壹般企業
企業提出申請,經市人社局審核參保、裁員率情況和市發改委、工信局審核企業有關情況後予以公示,對無異議的報穩崗返還聯合審核工作聯席會議審定後報財政部門撥付資金.
困難企業
企業提出申請,市人社局受理申報相關材料,市發改委等9部門審核企業情況後,組織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經聯席會議會審,市政府審定後予以公示,對無異議的報財政部門撥付資金.
關於2020年穩崗返還是給企業還是給個人,小編給妳做了詳細的介紹.穩崗補貼是返還給企業的,不是直接發給個人的,希望大家註意這壹點.如果您對穩崗補貼還有相關疑問,可以繼續和我們的老師在線溝通,更多資訊盡在我們會陸續進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