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遴選(選調)計劃數43個。具體職位見《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可通過以下平臺查詢:
1.南昌黨建網();
2.“南昌黨建”微信公眾號;
3.南昌人才網();
4.南昌市人事考試網()。
二、報考範圍及資格條件
(壹)報考範圍
1.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考試錄用、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南昌市轄縣(區)及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相應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2.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考試錄用、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南昌市外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相應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有連續2年及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含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其中,報考範圍內第1類人員必須在現單位工作連續2年及以上。在不同鄉鎮連續工作的,視為同壹單位。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後出生),其中部分職位有其他年齡要求的,考生需按該職位年齡要求報考。
5.現任職務職級符合報考職位的職務職級層次要求。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無違紀違法行為,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遴選(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統壹為2021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2014年2月18日後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的。
6.尚在任職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遴選(選調)程序
(壹)報名
本次遴選(選調)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7:00。
2.報名步驟:
(1)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南昌黨建網、“南昌黨建”微信公眾號、南昌人才網、南昌市人事考試網),點擊“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專題”,進入報名登錄系統,進行網上註冊,誠信簽名。報名系統以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作為登錄的依據,報考人員務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號和報名序號。
(2)報考人員填寫個人詳細信息,選報遴選(選調)職位,並通過報名系統上傳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報考人員將填報的信息下載打印自動生成《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統稱《報名登記表》)。
(4)報考人員將打印的《報名登記表》(壹式兩份)手寫簽名後,按幹部管理權限,報所在單位及相應的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5)報考人員將審核蓋章後的《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流動審批表》及相關工作證明、黨員證明等材料進行上傳。其中證件、證明材料須原件掃描,檔案內材料復印件須檔案保管部門蓋章後掃描。
(6)遴選(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上傳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並在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4日17:00。
(7)報考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即報名成功。每名報考人員限報壹個職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報名期間4月7日至4月11日每天17:00公布壹次報名成功人數,之後不再公布。
(8)報名截止後,若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調減或取消遴選(選調)計劃。報考被取消計劃職位的人員可在4月15日9:00至17:00改報壹個職位。具體事項另行公告。逾期沒有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3.打印筆試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並打印準考證。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將另行公告。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合計總成績200分。筆試開考比例為1:6,面試比例為1:5。
1.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壹組織實施。
(1)筆試方式和內容。筆試科目為壹門,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初步定在4月下旬。具體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壹組織實施。
(1)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入闈面試人員根據遴選(選調)計劃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遇末位同分情況,壹並入闈面試。
(2)面試資格審查。面試前,由遴選(選調)單位通知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材料包括審核蓋章後的《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流動審批表》及相關工作證明、黨員證明等材料。個人證件須提供復印件。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面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遴選(選調)全過程。
考生自願放棄遴選(選調)資格的,須在面試前兩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將被記入遴選(選調)人員失信記錄庫。對取消或放棄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由市委組織部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遴選(選調)單位自行通知考生,確定後報市委組織部在網上公布。
面試資格審查可以委托他人進行,受委托人除需攜帶考生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還需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職位需進行加試的,由遴選(選調)單位在面試後自行組織完成。加試需在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進行。加試成績占面試總成績的50%。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加試成績***占60%。計算公式(公式中的單科成績均為百分制)如下:
(1)沒有專業科目加試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有專業科目加試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專業科目加試成績×30%。
(三)考察及確定人選
考察工作由遴選(選調)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市委組織部根據遴選(選調)計劃數及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N+1(N為遴選(選調)計劃數)確定考察對象並在網上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況,壹並入闈考察。當遴選(選調)職位出現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於或等於遴選(選調)計劃數時,確定考察對象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
2.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大於1人且小於或等於遴選(選調)計劃數時,其中考試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
遴選(選調)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作風和群眾口碑,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單位。考察組將查閱幹部人事檔案,對出現檔案塗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準前壹律暫緩考察並停止後續程序。
(四)試用
遴選(選調)單位綜合考察情況,結合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擇優提出擬遴選(選調)人選。考察後,遴選(選調)單位黨委(黨組)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可以取消或調減遴選(選調)計劃。
擬遴選(選調)人選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後到崗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不轉移人事關系。
(五)任用
試用期滿,經遴選(選調)單位考核確定為合格的,報市委組織部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選調)的,按程序辦理審批、調動、任職手續,原則上按公告之日前所任職務職級相應安排二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遴選(選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審批、調動手續,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遴選(選調)。經遴選(選調)單位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咨詢電話
職位咨詢電話:具體見職位表(直接聯系遴選(選調)單位)。
政策咨詢電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壹科,0791-83881362。
附件:
1.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2.南昌市2021年度市直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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