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馬鞍山春節離崗紅包補貼對象
申請“留職紅包”補貼的企業範圍為非國有控股企業;
企業為非本市戶籍員工(含勞務派遣制員工)申請補貼,員工2021至2月26日未離開馬鞍山市;
申請補貼的職工必須已經在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備案信息系統登記,或者已經參加社會保險。
申請時間
3月1到3月15。逾期不報的,視為放棄。
補貼標準
申請“留崗紅包”補貼的企業範圍為非國有控股企業,具體補貼標準由各縣區和開發區自行確定。每家企業申請的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放時間
采取先發後補的方式,企業“離職紅包”必須在2021年2月26日前發放到員工手中;各縣區、開發園區在3月31前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
馬鞍山2021春節如何申請紅包?
非國有控股企業於3月1至3月15(以企業註冊地為準)向所在縣區、開發區人力資源部門申報補貼。其他非國有控股企業向市人力資源中心申報補貼。逾期不報的,視為放棄。各縣區、開發園區審核後,於3月20日前向社會公示3個工作日。到期無異議的,補貼資金在3月31前撥付到企業。
申請材料
申請補貼,企業需要提供:非國有控股企業補貼申請表,非國有控股企業補貼匯總表(職工簽字);被派遣員工補貼申請由用工企業和派遣企業雙方確認蓋章,並由用工企業統壹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