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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3年上半年青海省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候選人:

根據教育部安排,我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於8月1日(原4月11考試科目)和8月2日(原4月12考試科目)舉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參與考試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考生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通知如下:

壹、備考

1.從7月18日起,所有考生將每天自覺進行體溫測量,並通過微信微信官方賬號“信用青海”實名申請信用健康碼(以下簡稱“信用健康碼”)打卡健康,避免壹切違背衛生防疫的考前活動。

“新康碼”可在微信APP上如實申報申請,有效期壹天,過期需重新申請。具體應用方法如下:

搜索“信用青海”→關註“信用青海”微信官方賬號→點擊“新康碼”→點擊“我的健康碼”→按要求如實填寫表格→點擊“報名”→點擊“確認提交”→考試前壹天截圖、打印、簽名。

2.考生應在7月18前到達青海省。如果他們有異常體溫(≥37.3℃)和相關癥狀(幹咳、乏力、咽痛、腹瀉等)。)檢測前14天內,或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接觸史的,須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

3.7月18(含當日)後返青的考生,還須在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前7天內(7月25日-7月31日)提供青海省核酸檢測醫療機構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及復印件)。請盡快預約檢測,並確保在檢測前拿到核酸檢測報告。

4.考生在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時,須如實填寫14天內本人在國外居住及健康狀況等信息,並打印2020年上半年青海省自考考生健康監測承諾書。7月31日,應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簽字確認,並在參加考試時提交監考老師備案。

我廳將會同公安部門和疾控部門對居住在省外和國外的考生進行篩查。凡隱瞞或謊報居住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關鍵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考生備考期間應做好自我防護,註意個人衛生,避免前往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遊、生活;避免接觸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和新冠肺炎中高風險地區人群;避免在人群流動性大、人群密集的地方聚集。

6.考生在前往考點時應提前預留足夠的時間準備口罩(壹次性醫用口罩或外科口罩),確保按時參加考試。如果妳離得很近,妳應該步行去考點。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時,應與他人保持合理的距離,盡量避免接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時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衛生。

二、進入考點和考場

1.考生進入考點、考場,必須遵守考區考點疫情防控規定,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和調查,接受測溫和消毒。

2.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考場座位通知;

(2)有效期內顯示“新康碼:請通過”字樣的“新康碼”截圖打印件(本人簽名,每次考試需提交1份);

(3)2020年上半年青海省自考考生健康監測承諾書打印件(本人簽字,65438+每次考試0份);

(4)7月18日(含當日)後返青的考生,須提供7天內(7月25日-7月31日)青海省核酸檢測醫療機構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本人簽字,每次考試提交1份)。

(5)其他需要核酸檢測的考生的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本人簽字,每次考試需提交1份)。

考生具備以上所有材料,體溫正常(< 37.3℃),無咳嗽等呼吸道癥狀,可進入考點和考場。

3.體溫異常(≥37.3℃)的考生需要當場復試。如果他們真的發燒了,經現場疾控中心工作人員綜合評估有資格參加考試,負責人會帶他們去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三、考試期間

1.考生必須自覺遵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須知》,維護考試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

2.考生應自備壹次性醫用口罩,進出考點和參加考試時應始終佩戴口罩。核實身份時主動摘下口罩,配合監考老師核實。

3.考試期間,考生如有發熱等身體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考試,向監考人員報告,經現場疾控中心工作人員評估後,按規定妥善處置。

第四,考試結束了

1.考生離場時應按照監考老師的指示有序離場,不要擁擠,保持人與人之間的距離。

2.被隔離考場的考生,由疾控、醫療機構按規定妥善處置。

請認真閱讀以上內容,熟悉疫情防控要求,誠信應考。

附:1。青海省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單位及聯系電話。

2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須知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7月13日

附件1

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單位名稱/電話及醫院或機構聯系電話

青海省人民醫院

0971-8066283

青海大學附屬醫院

0971-6162010

青海紅十字醫院

0971-8267271

青海省第五人民醫院(青海省腫瘤醫院)

0971-6362361

青海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971-8801418

西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971-8805230-6407

海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972-8685569

海南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3619746577

黃南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973-8722116

海北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8997400968

海西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977-8219025

玉樹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8209713593

格爾木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979-8495551

青海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西寧海關口岸門診部)

0971-8222570

附件2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須知

壹、考生應當誠實守信,自覺服從監考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監考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

2.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考場座位通知、新康碼打印件(考前14天內從境外及省外回國考生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及《2020年上半年青海省自考考生健康監測申報承諾書》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墨水筆、尺子、圓規、三角板、橡皮等必要的考試工具外,嚴禁考生攜帶任何物品進入考場。任何攜帶各種發射和接收功能設備(手機、耳機等)的人。)和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考場違禁物品,將按違紀或作弊處理。

考試中的違禁物品主要有易燃易爆危險品、劇毒化學品、作弊器材、照相、攝像、掃描設備、修正液、修正帶、書籍、筆記本、手機、手表、電子手環以及具有無線接收和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通訊工具等。

四、考生進入考場後,據此,本人將《準考證和考場座次通知單》及有效身份證件和省自考辦公室規定的其他證件放在課桌上進行核驗。考生領取答題卡和試卷後,應在指定地點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晰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凡有漏填、錯填或字跡模糊的答題卡,將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舉手提問試卷分發錯誤、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不得由監考人員提問。

五、統壹考試信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六、15考試開始後,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本地課程考試,交卷時間不得早於每門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後不準再進場參加考試,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應在答題卡指定的地方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使用同類型同顏色的筆。

考生作答時,塗色部分必須用合格的2B鉛筆填寫,書寫部分必須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筆作答。嚴格按照答題要求,在答題卡規定的答題區域答題,不得超過黑框。任何超出黑色邊框的答案都將無效。不得折疊、汙損答題卡,不得在答題卡條形碼、圖像定位點周圍亂塗亂畫、亂劃。

八、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打信號,不夾帶、偷窺、抄襲或故意讓他人抄襲,不抄寫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考生立即停止答題,並按監考老師的指示依次退出考場,不得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人員管理,有違規、作弊等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涉嫌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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