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積極發揮規劃的導向作用。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城鄉建設、商務主管部門等部門,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供需平衡、惠民利民”的原則,制定並發布本行政區域汽車維修行業發展規劃,將汽車維修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在城市發展中為汽車維修業提供壹定的功能空間,增強城市的承載功能,促進汽車維修業的發展,滿足人們維修服務和汽車消費的需求。 在確保安全環保生產的條件下,鼓勵企業在大型社區、公共停車場、客貨運輸站場周邊、高速公路服務區、旅遊景點服務區設立連鎖網點。開設連鎖維修網點,在地級市主城區或經營場所所在縣、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可享受技術總監規定的大型維修設施設備和《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GB/T16739)。
(5)鼓勵大規模開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鼓勵骨幹和龍頭企業通過資本紐帶、市場運作等方式積極開展重組、並購、擴張,不斷創新服務模式,延伸企業價值鏈,實現規模化、集團化發展。鼓勵大型企業建立零部件集中采購平臺、車身覆蓋件噴塗中心等專業化支撐體系,提高企業運營效率和效益。鼓勵中小企業在維護設備和技術信息方面形成優勢互補,擴大發展實力。
(六)鼓勵專業維修,提高發展水平。
鼓勵發展在事故車、變速器、尾氣後處理裝置、輪胎、玻璃維修等方面有專長、服務特色鮮明、附加值高的專項維修企業,提高汽車安全檢測維修服務內容,不斷滿足市場多樣化、個性化需求。要加強新能源汽車維修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車維修技術標準和認證體系,加大維修技術儲備和推廣力度,加快維修網點建設,不斷滿足新的市場需求;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主要城市積極拓展特約維修服務網點,開展技術培訓和推廣,提供必要的維修配件保障。要加強運營車輛維修服務能力建設,鼓勵公共交通和大型客貨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專業維修機構或部門,為運營車輛提供可靠的維修服務和技術支持。
(7)鼓勵品牌發展,豐富行業發展內涵。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創造、社會滿意”的原則,積極推進企業品牌建設。要建立健全行業品牌培育、發展、鼓勵和保護的政策和機制,營造良好的品牌成長環境。要努力支持和培育壹批維修服務質量高、質量信譽優(AAA級)的企業盡快成長為本土品牌,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並逐步擴大到地區和全國,發揮品牌示範和保護作用。鼓勵企業增強品牌意識,提高品牌創造的內生動力;鼓勵優質企業依法註冊商標,加強商標保護,不斷提升品牌價值和形象。鼓勵企業積極開展維修技師亮證服務,打造企業核心競爭力,樹立企業品牌和形象。
(八)促進行業安全發展,夯實行業發展基礎。
企業要牢固樹立“安全汽修”理念,充分認識“安全汽修”是“安全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加強維修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噴塗噴漆房、起重機械等重點維修設備的維護管理,按照相關標準定期開展安全檢查評估,對安全隱患較大的維修設備限期整改或更新。地方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為推進“平安交通”做出貢獻。
(九)推進綠色維修作業,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
要按照《綠色汽車維修指南》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綠色汽車維修技術和管理體系,促進汽車維修行業與現代城市和居民社區的有機融合與和諧。企業應制定和執行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規章制度。鼓勵企業升級綠色汽車維修設施、設備和工藝,推廣使用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形成維修廢物和有害排放少、資源利用率高的工藝規範配套。維修企業要做好廢機油、制動液、制冷劑、廢鉛酸蓄電池等廢棄物的回收處置工作,力爭三年內全國壹、二類維修企業危險維修廢棄物標準化處置率達到95%以上;為避免空氣汙染,有必要增加噴漆室廢氣處理設施的建設。要逐步建立養護企業環保責任追究制度。要不斷拓展綠色汽修行動的深度和廣度,推動綠色汽修常態化、長效化。
(十)推行汽車檢測維修制度,推進工業生態文明建設。
交通運輸部門應當會同環保部門建立並實施車輛檢測和維護(I/M)制度。要建立健全汽車檢測維修政策標準體系,明確汽車尾氣檢測站(I站)和維修站(M站)的職責、認證標準、統壹標識和運營服務流程,制定汽車排放維修技術規範,提高排放維修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全社會汽車尾氣治理能力。各地環保、交通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選擇和支持壹批汽車檢測站和維修企業發展成為I站、M站網點,並定期宣傳發布網絡信息。經認定的I站和M站網點應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懸掛和張貼統壹標誌,並開展標準化檢測和維修服務。M站網點應嚴格按照《汽車尾氣排放維修技術規範》、《汽車維修技術手冊》和《汽車維修技術資料》對排放控制關鍵部位進行維護,不得隨意更換。M站應當定期向環保部門報送汽車排氣維修數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