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項企業所得稅優惠到期!
01.(過期)高新技術企業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當年壹次性全額扣除,允許稅前扣除100%。
02.(應付)R&D費用稅前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對目前適用75%稅前扣除比例的企業,R&D費用稅前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03.(到期)中小企業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壹定比例自願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04.小型和微利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54.38+000萬元的部分,減按654.38+0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到期)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未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延期)
05.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向貧困地區扶貧的捐贈支出,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事實上,企業所得稅稅率只有三個檔次:
25%、20%、15%.
1,25%基本稅率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為25%。
該政策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
2.20%稅率的小型微利企業。
3.稅率為15%。
1)高新技術企業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對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3)平潭綜合實驗區合格企業
對位於平潭綜合實驗區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4)鼓勵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並有實質性經營的工業企業。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並有實質性經營的鼓勵類工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5)鼓勵西部地區的工業發展。
對位於西部地區,主營業務為《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新增鼓勵類產業項目,且主營業務收入占當年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6)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區重點產業
對符合條件的法人企業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用航空等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相關產品(技術),並開展實質性生產或R&D活動的,自成立之日起5年內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4.適用10%的稅率。
1)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第壹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以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