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委會公室、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公室《關於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的通知》(安委〔2008〕24號)和省安全監管局《關於印發的通知》(皖安〔2008〕25號)的統壹部署和要求,決定自2008年9月10日開始,用3個月的時間對全市各類化工企業開展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檢查方案如下:壹、檢查對象(壹)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管、公安、質檢、環保、衛生、工商等相關部門。(二)納入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三)其他各類化工生產企業。二、檢查內容(壹)縣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化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包括:1、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機構建設和監管力量的配置情況。2、危險化學品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3、企業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履行職責是否落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建立安全費用財務帳戶並做到依法提取專款專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等。(三)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包括化工企業生產工藝、設施設備、儀表控制系統是否存在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是否到位,已經查出的重大隱患和問題是否得到整改治理,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和隊伍建設是否得到加強等。(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包括: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發放、監管及臺帳建立情況。2、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三個安全許可和壹個備案”的執行情況。(五)相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聯合執法的情況,包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聯合執法制度等方面的情況。(六)企業自查主要內容。化工企業要對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試行)》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等,進行全面自查,重點細查,自查結束後要形成自查報告。1、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善和執行情況,特別是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安全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情況。2、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完善和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3、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認真進行了隱患排查,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查出的隱患整改情況和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建立情況。4、安全投入保障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依法培訓取證情況,以及企業其他從業人員培訓考試合格上崗情況,夜間和節假日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值班制度的執行情況。5、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罐區等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設備(液位、壓力、溫度報警和可燃氣體泄漏報警)是否齊全,監控責任和措施是否落實到位。6、應急管理情況。是否制定應急預案、是否有專職或義務消防隊伍、是否進行定期演練、應急救援器材設施是否完備,是否采取了事故狀態下防止清凈下水外排汙染的措施。7、廠區內外部安全間距和建、構築物耐火等級是否符合要求。8、生產裝置、設備、設施本體及附件是否存在安全隱患。9、特種設備、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是否定期檢測;安全設施是否完好有效。10、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請延期時,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安全問題,是否已全部整改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的要求。三、檢查重點突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有毒氣體、易燃物品、易爆物品的安全檢查和監管,並以下列單位為重點:(壹)納入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的生產企業。(二)納入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的倉儲、劇毒化學品、城市建成區加油站等經營單位。(三)涉及硝化、氯化、磺化、重氮化、氨合成、聚合、裂解等的高危生產企業。(四)涉及使用液氨、液氯、氰化物的生產單位。(五)今年以來發生傷亡事故的化工企業。四、檢查方法(壹)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全面聽取縣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化工企業關於百日督查專項行動、隱患排查治理及檢查中自查工作情況的匯報,查閱相關文件、記錄和資料。(二)深入基層,現場檢查。采取按計劃安排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深入基層和化工企業進行實地檢查。市級隨機抽查化工企業的比例不低於應檢查企業總數的三分之二,其中合成氨生產企業、液氯、光氣、氰化物等劇毒化學品生產企業百分之百。省局將對各市檢查情況進行抽查,重點化工企業抽查比例不少於二分之壹。(三)查找問題,限期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要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對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中查出的重大隱患尚未消除的,要求企業整改工作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對未按限期整改的重大隱患,應責令企業停產整改。(四)反饋意見,提出要求。檢查過程中,要適時向被檢查的單位通報檢查情況,指出問題,提出建議和要求。檢查結束後,要向所在地政府反饋檢查意見。企業自查要立足自身,系統排查。技術力量強的企業可組織內部專業力量進行系統排查,技術力量弱的企業可依靠中介機構、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或聘請專家協助企業進行系統排查。五、時間安排第壹階段(9月10日-10月10日),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企業制定方案進行自查。自查的覆蓋面要達到百分之百。檢查結果要逐級上報。市安委會公室將在各地自查期間對危險化學品重點企業進行督查,並做好迎接省安委會公室隨機抽查準備。各縣市區要在10月6日之前向市安委會公室書面報告自查情況。第二階段(10月11日-12月10日)。做好迎接省安委會公室檢查組和國務院安委會公室檢查組檢查準備。其中:10月11日至11月10日,省政府安委會公室將組成檢查組,對各地市進行檢查,檢查面將達所查地區重點化工企業的二分之壹。10月11日至12月10日,國務院安委會公室檢查組來我省檢查。六、工作要求(壹)這次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是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深化,也是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舉措。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強領導,切實抓好本轄區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要認真研究制定檢查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協調有關部門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督促轄區內化工企業認真搞好自查。(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化工企業要按照要求,並針對本企業的生產實際制定具體方案,充分依靠和發動全體員工,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治理隱患。企業要對儲存罐區等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場所、關鍵部位認真排查隱患,不搞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留盲點,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做到全員、全過程、全覆蓋。對自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明確監控和整改的責任人,落實整改期限和整改資金,建立臺帳檔案,及時整治並消除隱患,切實落實防止化工企業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生的各項安全措施。(三)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委會公室於每周五上午9時前將本周檢查信息(見附件)報送市政府安委會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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