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新沂好就業網站();
2021年畢業生可暫緩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須提供本人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①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打印,網址為:)的應聘人員,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②2021年畢業生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
(4)《同意報考證明》
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擇業期內未就業書》《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019年和2020年畢業生如果按2021年畢業生身份報名,需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書》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為網簽協議,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空白協議證明)。
(6)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當場領取《面試通知單》,按《面試通知單》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壹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並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壹次性遞補面試人選。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發布。
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日內向新沂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新沂市教育局填寫“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要求,在新沂市教育局網站發布。
3.面試
音樂、體育、美術、幼兒園教師崗位面試采取模擬授課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①模擬授課,時間為10分鐘,總分60分;②專業技能測試總分40分。
其它中小學崗位面試采取模擬授課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5分鐘,總分100分。
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4.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鄉村定向師範生總成績計算方法按定向培養政策為:筆試成績占40%、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占30%、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占30%,三項成績相加之和為該應聘人員的總成績。(三項成績須換算成百分制納入總成績計算辦法。)
筆試、面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崗人員名單(考察體檢、選崗環節,總成績並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相同的按模擬授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擬授課成績相同的,組織加試)。
面試結束後總成績在新沂市教育局網站發布。
(五)考察體檢
總成績公示期滿後,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體檢。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壹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於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壹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資格出現缺額時,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壹次性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將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及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新沂市教育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六)選崗
新沂市教育局統壹組織選擇具體工作崗位。同壹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總成績並列的,同上;不符合新沂海門中學中學招聘條件的,不得選擇該校崗位)。壹經選定,個人不得更改。
(七)公示
新沂市教育局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報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新沂好就業網站、新沂教育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如擬聘人員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新沂市教育事業單位的資格。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新沂市教育局審核後報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新沂市教育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規定約定壹年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將按規定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後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五、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新沂市教師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新沂好就業網站、新沂教育網站上同時發布,招聘工作其余的進度信息均只在新沂教育網站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註,並保持手機暢通,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同時,應聘人員應對收到的關於招聘的相關電話通知、短信告知進行及時準確應答和回復。凡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由應聘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新沂市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8922340,88891325
新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咨詢電話:17751998132
新沂市教育局網絡報名咨詢電話:18796340809
新沂市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監督電話:0516-8892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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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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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